资本主义国家呢,很多时候,有钱人就爱打官司搞来搞去,虽然都是民事诉讼,但是用到他们的地方也很多。
往往一个关键的证据就影响了成败,有钱人未必要脸,未必讲道理。
输了官司,不爽要找补,盯上提供决定性证据的人很正常。
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隐藏自己的特征。
工作时把自己打扮的丢人堆里看不见最好,千万别特立独行搞点什么耳钉,唇钉这些极其容易被人记住的东西。
有的人输了官司,心里不爽,有心认清记住他们,这些极富个人色的标志简直是靶子。
自从那之后,宴笙就开始有意遮掩自己的红痣。
这么多年过去了,基本上出现场前,补点遮瑕在手上成了他的习惯。
平时倒是经常忘记,今天他其实也是抹了的,只不过雨里待了这么久,冲没了。
没想到就被叶枫发现了。
时隔多年,那个风趣老头的话终于得到了现实的印证。
这颗红痣成为了别人认出他的记号。
不过宴笙觉得,好像不是坏事?
他也终于记起了喝得微醺的那晚,他信誓旦旦入职后要去查这个叫叶枫的警官究竟是哪的,然后酒醒了就忘记了。
他还记起来,自己当时想的是,以后有多远离他多远,现在看来好像躲不掉了?
“宴老师,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吗?”叶枫看宴笙面带微笑,沉默不语,显然是陷入回忆。
宴笙点了点头,轻吐一口气:“是啊!小朋友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被当成不良市民一共三次。”
“嗯?”
“两次干脆利索的被制服,一次被礼貌请进了局子,前两次都是你。”
“啊?”这下轮到叶枫惊讶了,虽然他记得在云孜牧华的酒吧街见过这个手有红痣的男人,可是他真的不记得当时怎么制服他的了。
“我对你动粗了?”
“没有,只是你的样子比较吓人,一副秉公执法的模样。我当时都十分心虚,生怕被你发现什么我没有发现的违法乱纪行为。”
叶枫瞧了一眼宴笙,总觉得他这句话一点不像真的。
“你看我做什么?那会我刚从国外回来,你知道的外国很多不一样。”
“我们这里法律不容许的很多事情,在国外稀松平常,若是我在国外习惯了,回来一个不留神就犯事了怎么办?”
叶枫郑重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