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李家也不算富裕,哪怕李福会打猎,偶尔能猎着好东西,但到底是极少数。如今闺女大了要给她攒嫁妆出嫁,二狗子学习好,若是考中童生又得去县里上学,方方面面都得用钱。
从春草家回来时,沈母已经在做饭了。
沈青瑞也从书院回来了,听沈母说乔月的绣品一下子挣了五百文钱,而且还和玲珑阁签订了分红契约,一下子对乔月崇拜的不行,看向她的眼睛里都有星星在闪。
那财迷的样儿,看得人可乐死了。
沈青书不在,晚饭几个人都简单的对付了几口。
如今春日渐深,山上的野菜也多了起来。沈母今天一早上挖了不少,摘干净在开水里面汆烫一下,拌上面粉后捏成一小团,蒸了做野菜粑粑吃。
这玩意儿乔月小时候吃过,只是那时候家里条件也算好了,所以在乔月看来,那野菜粑粑其实味道很一般,只是一个对春天的仪式感。但对于沈母她们来说,野菜粑粑却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味。
乔月买回来的肉沈母没动。现在晚上还冷,沈母就找了根绳子将其吊在梁上,打算明日中午做了顺便给沈青书送点儿去。
书院只管早上和下午的两顿饭,中午是不管饭。
以前沈母要忙家里的活儿走不开,沈青瑞又要去书院,只是偶尔有时间才去书院给沈青书送饭,大多时候,他都是吃提前备好的干粮。
但如今不同了,家里有乔月,只要是有闲时间,她都能去送饭。
今日起得早,又溜达了一天,乔月也是累了,吃饭的时候就忍不住总打哈欠,沈母见她这样,就让她吃完了早点去睡,剩下的事儿,交给他们娘俩来就行。
——
一觉到天明,乔月再醒来时,就听到外头有人说话,透过窗户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醉仙居的人来拉魔芋了。
好家伙,她居然一觉睡到这么晚了。
外头有人乔月也不好意思,等那店小二走了,她才起床洗漱。厨房里,沈母已经在瓦罐里温好了水,准备做饭。
“娘,中午的饭我来做吧!”乔月进了厨房,边挽起袖子边对沈母说。
“那正好,这肉我还不知道怎么做呢。”沈母说着,就将身上的围裙解下来递给乔月。
她本来就厨艺不好,做饭味道都马马虎虎,哪怕是肉也做不出个名堂来。赵家光景好,应该是常吃肉的,她还是比较相信乔月的手艺的。
乔月早就想好要做什么了,接过沈母递来的围裙系好,看着案板上那五花三层的五花肉,手起刀落,就切了一大半下来。
她打算做顿红烧肉。
这是她在现世最喜欢的一道菜,而且是颇有心得的一道菜。
要想做到红烧肉油光红亮,炒好糖色是关键步骤,只不过家里没糖她也忘买了,所以这一步跳过。
而要想让肉做到肥而不腻,齿颊留香,最重要的是把握火候,一定要大火煸炒出肉里面的油脂,等到水熬干了油色清亮,然后再放大料加水去炖煮。
这是她外婆留下来的方法,乔月做了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翻车过。
在肉炖煮的间隙,乔月又拿了点沈母摘好的野菜,用瓦罐里已经开了的水烫了,拌了个小菜。
如今家里已经有了进账,所以也不用顿顿都喝粥了,乔月蒸了干饭,不过是用黄米和白米混着蒸的。
因为要去给沈青书送饭,所以饭熟了乔月先吃。
以前总听人说一个人吃饭不香,但乔月觉得,那人指定是不饿不馋,若是馋得狠了,吃啥都香。
毕竟,饥饿和馋是最好的佐料嘛!
吃完饭,沈母给沈青书的饭也打包好了,一个小小的食盒,只有一层,里面有三个用木头做成的小盘子加一个小碗,十分精致。
听沈母说,这玩意儿是沈父做的,为的就是将来沈青书考中童生去县里上学时给他送饭,只可惜还没到沈青书考中童生,他人就没了。
想起往事,总让人心酸垂泪,乔月安抚了一会儿沈母,才带着饭盒去县城。
到书院的时候,里面还没下学,乔月就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
里面传来的朗朗读书声,让乔月不由得梦回学生时代,那时候她性子淘,总是逃课,或者找各种理由请假出去玩,为此没少挨她母亲大人的鸡毛掸子关照。
只是后来父母离婚,她就跟着乡下的外公外婆生活,而父母各自有了家庭后,也就和她疏远了,一般除了逢年过节,几乎很少会见面
后来外公外婆去世后,乔月便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叶浮萍,居无定处,直到后来自己挣钱买了房,这种感觉才慢慢消散。
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午夜梦回,她也会渴望亲情,渴望有一个温馨的家。
沈家虽然穷困,但确实有一种家的气息,这让她很是眷恋。
约么等了半刻钟,书院总算下学了,乔月站在门口,看着一群少年穿着书生袍,意气风发地从大门内涌出来,有说有笑地着实养眼得很。
只是人太多,他们穿着打扮又过于相似,乔月伸长脖子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沈青书来。
罢了,还是让他来寻她吧!
门口送饭的人挺多,乔月往显眼处挪了挪,不免就被人碰到了食盒。盖子有些松动,她怕里面的饭菜凉了,刚说要拧紧就听见有人跟他说话。
“哟,这不是桑妹妹吗,又来跟你哥送饭啊!”
说话的人一身白色绣花纹锦袍,腰间一枚貔貅吊坠,满脸笑意,看起来有些放荡不羁之感。
从原主的记忆中乔月知道,这人是赵天齐的同学宋阳。
所以他嘴里的他哥指的是赵天齐。
至于对方为什么觉得赵天齐是她哥,自然是那渣男觉得她童养媳的身份丢了他的人,让他脸上无光,故而在外人面前介绍她只是家里替叔叔照料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