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弱的身子骨,历经数年,终于还是挺不住了,不过好在有了孙儿,令老妇人心里丝丝安慰。
永乡。
洞窟深渊,一柄柄法剑飞入,将里面留存的一截蛐蟮血肉斩成了粉末。徐清风看着镇魔石碑下的常威,拱起手来,然后,拔出法剑,剑光化作一条直线横过对方颈脖。
透下的些许阳光里,有脑袋咚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
雨水停歇,天光倾斜西下,看完《大闹天宫》的木雕戏,百姓满足的四散离开。
“我们也该走了。”
陈鸢收拾了戏台,朝端着满满一碗铜钱的师父唤了声,不久驾上牛车,沿着街道出了这座镇子去往下一个地方。
远去的镇子里,里正满意的左右四顾,果然如那高人所说,修身养性,那什么狗便再也没出现。
“呵呵……老子往日活法才惬意,谁他娘的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为民做事?呸!只要有了这法子,往后再出现,老子又继续读书,这不就解决了?磕几个头算什么,什么高人,这般好糊弄!”
他笑着将那书册丢去桌上,伸了一个懒腰走出书桌,他脸上笑容忽地僵下来,就见床尾那边,圆头红眼、满嘴锯齿的怪物又出现了。
不久之后,外面回来的几个手下,兴奋的推门进来:“里正,那高人走……”
门扇打开,话语戛然而止。
几人脸色唰的惨白,跌跌撞撞的瘫坐到了地上,目光之中,里正衣袍血迹斑斑洒落一地,还有半只胳膊落在不远处,露出断开的森森白骨。
余孽
“……唉,都说恶有恶报,要么做那大恶人,要么普普通通过活,像个寻常人一般,那里正就是个例子,看吧,尸骨无存,婆娘孩子哭的跟泪人一样。那几个跟班的说,是被妖魔给吃了,恐怕也就妖魔喜欢吃这种恶人。”
秋日温热阳光下,蝉鸣嘶声起伏,路旁茶摊有着叨叨絮絮的话语,三山五岳的商旅行人,驻足歇脚,说起从来时的恩家镇上听来的传闻。
有人对这话不解,问道:“为何喜欢吃恶人。”
“妖魔本就坏,吃恶人不就正好滋补?”
“有道理有道理。”
茶摊里的人多是过往商旅行人,不管有没有道理,俱是说些应合的话,关系也处的融洽,将来再碰上,说不得还能跟对方做成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