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她穿一件林驰霄结一件,等她搭了一身都市白领风的衬衫配驼色风衣出来的时候,林驰霄手里已经拎满了包装袋。
积极又自觉。
现在就说这些衣服不是给她买的,而是林驰霄回家自己背着人偷偷穿她都信。
第一次见到对女装这样执着上心的男人。
叶知夏累的见了汗,想着该结束了,可往外没走几步,又被拐进了首饰店。
从金到银,再到样式新颖的手工饰品。如果用花钱如流水来形容开销大,那林驰霄这里估计是一盆一盆的往外泼。
耳眼因为反复试戴耳朵都有些发肿了,忽然感受到一阵舒适的清凉,林驰霄捏着一个好大的珍珠耳钉再她耳垂上比量,没有再让她带。
“这个珍珠好像是真的。”叶知夏揉了揉发痒的耳朵,心底升起难掩的怪异。
“很适合你粉色的那个裙子……还是小了点。”说罢点了下柜台上的珍珠项链,“这个也试试。”
叶知夏没忍住笑,瞧见林驰霄面带狐疑,身子前倾靠近了些。
林驰霄脊背僵硬,没有动作。
忽然靠近,叶知夏也发觉这张脸比乍一看精致的多,右眼那青黑未销的眼睑下,有一颗很淡不容易被发现的小痣。瞧清楚的一瞬间,好似整张脸都不太一样了。
没了平时印象里的淡漠冷静,好像有了更多烟火气。
“你是不是把我当洋娃娃打扮了?”
说话间,整瞧见林驰霄的睫毛因为气流轻颤。
“不喜欢吗?”林驰霄问。
倒说不上,叶知夏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知道这是未来一段时间她的角色扮演。
见她没回答,林驰霄又道:“我也是有了月月以后,发现我有这个癖好的。但……”
“但月月能穿戴的有限,而且要去幼儿园的话,不能打扮的太奢靡。”
得知了这个未来首富竟然有这种癖好,那反差就好像一头大黑熊喜欢在耳朵上簪一朵小红花。
“但我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
“但我想你好歹尊重一下你赚来的钱。”叶知夏提醒道。
林驰霄结了账,东西多的一双大手几乎要抓不住了。
“但我认为,这事对我收入的最高尊重。”
将东西放回车上,林驰霄没敢多看叶知夏:“下一站是美发店。”
叶知夏不置可否,还有化妆品。既然造型改造,那就从头到脚吧。
身边这人虽然还有看不透的地方,但审美是值得相信的。
“今天早上我又遇见罗小姐了。”
叶知夏的笑容收敛:“那还真是阴魂不散。”
“她舅舅让她回省会,暂时应该学会收敛了。只是她来找我,说我会后悔。还说她能让我成为全国首富。”
车子又开了一段路,林驰霄才添了一句:“像是在发癔症。”
之前叶知夏暗示过,他现在这么说,多半是为了让她打消顾虑。
但叶知夏很清楚,罗薇薇说的都是真的。
听她所说,只怕还会回来,麻烦无穷……
叶知夏还没心狠手辣到能杀人灭口的程度,但总要像个主意一劳永逸。
她占尽先机却只想从主角身上占便宜。
……!
对了,还有原文男主。原文男主没有按照剧情去香港。那何不来个祸水东引,叫他们自己狗咬狗?
灵光乍现之下,叶知夏的呼吸都顺畅了。
收拾叶大梁
六月中旬,斗大的太阳晒了一个多月,地面龟裂,酷暑难耐。
一块石头砸在干燥的地面,那灰尘都能腾起二尺高。
胜利村在热浪的摧残下,哪怕近距离看,依旧觉得扭曲变形。
院子里洗衣服的张翠花听见了由远至近的引擎声,这声音虽然不新鲜,却大的好像地面都跟着颤动,好奇之下擦擦手起身想看个热闹,就听见引擎声在自家大门口戛然而止。
不高的院墙外,十几台摩托一字排开,十几个彪形大汉个个带着电视里才见过的墨镜,瞧不清什么表情。
但只看一眼,就叫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人“嗷”一嗓子喊出来,半个村子的人都能听见。
“咋了咋了?又来贼……”
钱素云打里屋匆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