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 9 Marlboro
在和庄妙心相处下来的这几天,吴献琛算是看明白了这个oga,她是一个天生的谈判家和利己主义者。二人已经扯下了所有伪装,面面相对地坐到了园子里的一处大理石桌边,后边是几十棵石榴树,细小的枝桠上已经开了一些小石榴果。
“两位老太太已经回房睡午觉了,庄小姐有什么不妨直说。”
庄妙心佯装没有听见,而是继续翻弄电烤炉上的甘蔗块,甘蔗的甜因为经过了充分的炭烤在空气中散发出独有的甜味。
吴献琛抬手拿起旁边紫砂罐,将茶叶捻到甘蔗上,“那还是陪庄小姐喝完茶再说吧。”
庄妙心对他莞尔一笑,露出满意的神情。
茶壶壶嘴冒出的白色热气喷射在冷空气中,庄妙心将和着茶叶的甘蔗一整块丢到茶碗里,热水一倾而注,茶香立马沿着杯壁溢出来。
庄妙心捧着杯子在鼻子前轻轻一嗅,赞叹道:“红茶口味醇厚,甘蔗口味清甜。二者不愧是绝配。”她奉上一杯茶给吴献琛,吴献琛接过却不闻也不品将其放回到桌面上。
庄妙心笑如春花,“我们的婚事已经敲定了,我想大概不过这一两年就能办下来。小琛爷是聪明人,我想我也不必多说,我们两家的合作一定能顺顺利利的。”
吴献琛声音过于平淡甚至好像连音调都没有,一刀就中要害,直晃晃地问道:“两家?”
“你姐姐总有一天会死心的。”
吴献琛起身离开,什么话也没留下,庄妙心盯着对面那一杯热茶摇头道:“可惜了。”
“琛爷,我们回公司还是去基地?”吴献琛心烦意乱,老宅明明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愈发厌恶和恐惧回到那里。
“去常艾那。”
常艾刚刚吃完午饭,此时还不知道吴献琛要来,他今早将那五十万现金存了十万,剩下的都拿来还债了,离他遥遥无期的两百万陡然就来了指望。
他心里一直惦记着吴献琛可能要回家这件事,全部食材还冻在冰箱里,只把牛骨给熬好了。吴献琛不在的这两天他要么吃炒饭,要不就去街边小摊随便吃一口。
常艾现在依旧没有适应这样清闲的日子,之前在俱乐部时候,天天两班倒,比狗还累。他尽可能地给自己找些事做,收拾好那些成堆送来的衣服,本想着就全部洗了,结果价格牌一翻,常艾连动都不敢再动。常艾摸着那衣服料子薄薄的,但可暖和了,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材质,只能去商场里买了衣架全部挂起来。连购物袋都被他叠好,整齐地放在角落里。
“常艾?”
他听见了门口那熟悉期盼的声音,直接光着脚冲到了客厅,“琛爷!”
吴献琛心情顿时好了许多,“见到我就这么高兴?”
“当然高兴了,我还以你起码要很久才能回来呢。”常艾围在吴献琛身边又开始叽叽喳喳了,“牛骨汤喝不喝?可好喝了!”
吴献琛望着他什么都没说,常艾又重新揪出来来一个新话题:“糕点你爱吃咸的还是甜的?”
“我都拿出来给你吃。”
吴献琛什么都还没说,常艾已经将牛骨汤重新热上,将两盘点心端了上来,“这个是牛舌饼,这个是莲子酥。一个甜的,一个咸的。”
“你先吃一点垫着,我现在就去做饭。”,说这常艾又打算跑了。
吴献琛一把将他扯住,常艾一个没站稳跌进了吴献琛的怀里,“咋啦···”
“陪我吃一口就行了,我等一会儿回公司。”
常艾闷闷不乐地哦了一声,“那我去把汤拿过来。”
吴献琛揉了揉他柔软的腰,不知不觉那里开始长上一层肉,“不高兴了?”
“没啊,挺高兴的。我只是觉得你好累啊。”
常艾起身回来时双手捧着一碗汤,吴献琛接过慢慢地喝着,“那我不回公司了?”
常艾惊讶道:“你是老板,不回公司行吗?”
吴献琛摇摇头解释道:“公司靠的不是我,靠的是制度,就算之后没了我,换了别人也能正常运作。”,他突然无厘头地加上一句:“就算有一天我死了,吴家不会变,这个世界更不可能会变。”
常艾听到这句话后确实有些不高兴了,他一板一眼道:“你不会死的!”
吴献琛只觉得常艾又在耍小孩子心性了,但他确实因为这句话又开心不少,“你想去哪里逛逛吗?”
“陪我放松一下。”
常艾双眼放光,“可以吗?那天回来的时候我们就路过那个公园了,我想去那里划船,但又不知道可以找谁去。”
“可以吗?”
吴献琛点头,“可以。”
“我可以穿那些新衣服去吗?”这句话问出口后常艾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就像个小孩一样,渴望出去玩时能穿着新衣服。
“当然可以。”
得到允诺后常艾换上了一件灰白色的毛衣,“好看吗?”
吴献琛拉过他,“会不会有点热?”
常艾摇摇头,“这是什么材质啊,好暖和。”
“驼绒。”
常艾听都没听过,顶多就听过一个羊绒,这么高级的面料也是他法地揉着他的掌心,倒像一种抚慰似的,常艾的心情确实瞬间开朗了,车子行驶十多分钟后,吴献琛将常艾放在上次来过的中心大厦,嘱咐道:“去吧,门口有人接待你。”
常艾点点头,弯着腰将手伸进车窗,吴献琛再次抓住那只手来道别:“拜拜。”常艾走进了大厦,确实已经有人在等他,并且看样子已经等了好久了——是个长发男人,男人法地乱夹。
吴献琛嘴上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压着常艾的身子就挺刺了进去,常艾的女穴立马开始收缩起来。
吴献琛掐住常艾的腰,按着他的脑袋,用那鸡巴往最深处抽插,出来时连带着一层软肉,“嗯?我给你奸成小男婊子还不好?”
吴献琛也被爱欲染成了欲望发酵的颜色,湿发紧贴着脖子,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吴献琛皱着眉,咬着下唇,盯着那个吞吐的小洞。
常艾就像个被吴献琛奸烂的破鞋,他用手驾着自己的大腿,吐着殷红的舌头,“献琛,射进来。”
吴献琛只觉得瞠目欲裂,随后是脖颈后边腺体一痛,他反手去摸,却只摸到类似血迹却散发着苦味的液体。
吴献琛二十几年都未曾爆发过的发情期突然来临了。
常艾还在疑惑着身上之人怎么不动了,他魅惑地用指尖轻轻地抚摸着贵人的囊袋,抬头却望到吴献琛狼一样的眼神。
那是一个很赤裸的眼神,并且只带着兽性,再没有半点理智的样子,苦艾的味道愈发地浓烈,暧昧的气氛和,温暖的空间,常艾对身上之人的相信,将生理的警惕性降低到最低。
他并不知道将要经历什么。
常艾刚想开口说话,吴献琛已经掐着他的脖子开始疯狂地抽插,龟头已经撞到了子宫,仅一下常艾就发出了淫荡的惨叫。
常艾苦苦哀求,但吴献琛充耳不闻每一次撞击都是有力且迅速的,他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就只看到吴献琛将他身下蓬勃的东西又再次插入进他的后庭。
这是一场血腥并且带着剥削和征服的性事,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吴献琛射过之后又立马硬起来,常艾想逃离又被无情地抓回去。
到最后常艾彻底地变成了吴献琛的鸡巴套子,他的的嘴巴,胸,胳肢窝,手,大腿,女穴,后庭都被吴献琛当成可以抽插的地方,浑身上下都是腥臭的精液。待吴献琛清醒了一些后,常艾半挂在床边,翻着白眼嘴巴微张着,腿肚还在抽搐。那女穴和后庭被吴献琛撑大,一时半会儿都难以变回原样。
常艾再次睁眼的时候是在医院,他都准备去见阎王了,可没想到睁眼后不是绿森森的阴曹地府,而是医院洁白的天花板。
叶寻舟才帮他把针水换了,常艾就颤颤巍巍地睁眼了。
叶医生开心地拨过去电话,立马到了杯水坐到床前,“怎么样,好些了吗?”
常艾艰难异常地起身,接过那纸杯,轻飘飘的东西仿佛有千斤重,叶寻舟几乎是由衷赞叹地看着常艾,“你是真的牛逼。”
“我太···饿了。”
叶医生安慰道:“哦哦哦,没事一会吴献琛就来了。”
常艾听到这个名字都应激了,“琛爷…怎么了?”
叶寻舟一屁股坐到床边,手摆开不像医生倒像个说书人,“按理说啊,我是说按理说,吴献琛他的alpha性别并没有很好的发育,发育过程中还出现了病变,按理说,应该是不会有发情期···”
说着说着叶寻舟开始好奇地打量起常艾,最终再次肯定了结论:常艾就是一个很普通的beta,
——但长着逼。
那天他挂点电话后还以为吴献琛是被哪一个绝世美丽的oga给激活了。人包着被子送过来的时候他几乎是紧张地掀开了被子,发现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男beta,心情顿时一落千丈,进一步检查的时候才发现常艾是有女性生殖系统的,只不过没发育起来,而没发育起来的女穴脆弱程度堪比菟丝花,叶寻舟睁着眼睛望了望吴献琛,又望了望常艾,心里有一百句“你妈的”想说,吴献琛在一旁不耐烦地催促:“快处理啊!”
“你知道吗,他们这种顶级的alpha有多恐怖···”常艾都听愣了,紧盯着叶寻舟的脸,“上次,送过来的是一个女oga,吴献玥的情人,吴献玥发情期的时候,要同时和至少这个数···”
叶寻舟伸出手,比了个“三”
常艾咽了咽口水,“什么意思?”
“就是说,她一个一个排队来做你知道吧,一个做晕了换下一个···”
常艾聚精会神听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吴献琛已经黑着脸站在门口,他皱着眉将叶寻舟轰了出去,“叶医生,小护士在找你呢···”
叶寻舟尴尬地笑了笑就匆匆地溜走了,吴献琛坐到床前,摸了摸常艾的额头,“不烧了?”常艾就像一个娇羞的新媳妇,抿着唇点头,那颗小黑痣愈发地明显。
吴献琛替他支起小桌板,将一桶花胶粥放到上面,“吃饭。”
常艾看着那寡淡的东西,有些抵触,“我想吃肉。”
吴献琛淡淡地瞥他一眼,“你下面撕裂了,过几天再说吧。”
常艾顿时觉得无地自容,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他捧着小碗喝粥,时不时偷看也正在喝粥的贵人。
吴献琛发现常艾无论如何都改不掉这个喜欢偷看他的小习惯,就假装不在意。
“琛爷,我其实还挺厉害的···”
吴献琛差点一口粥喷出来,有些不自然地别过头,小声骂道:“你都这样,又想骚什么?”
常艾摇摇头,“我一个人可以的,您别找三个,我一个就够了···”
吴献琛捧起碗掩盖住自己恶趣味的坏笑,二人正甜蜜时,游恨情突然带着许多医疗专家鱼贯而入。吴献琛眼眸含笑,常艾心里却有些发毛,他从小就一直将医生这个职业推向自己的对立面——不是仇视就是惧怕,如今他和吴献琛并排在病床上坐着,那十几个白大褂就站在对面。常艾手紧了紧,吴献琛看出来他心中的焦虑,笑着打趣道:“你们不要站在对面,压迫感太强了一点。”
叶寻舟站在首位发话:“那大家就站到小琛爷和常少爷身边。”常艾有些受宠若惊,想摆手摇头,一个女beta医生已经坐到他旁边,不苟言笑地问道:“请您务必回忆一下您那天和琛爷发生性行为的全过程。”
常艾急得脖子都红了,眼睛瞪得溜圆扯着吴献琛的衣角求救:“问这个干什么啊……”
吴献琛倒是云淡风轻地解释:“他们想弄明白为什么我的发情期突然来临了。”游恨情靠在窗台前,拨弄着手里的大叶子兰,有些玩味地吹着口哨。
常艾低垂着脑袋,怯懦地动着嘴皮子:“我喝醉了,记不得了,记不得了…”
吴献琛故意问他:“真记不得了?”
常艾点点头,游恨情就在一旁用笔敲了敲饮水机的水桶,“那献琛说呗,这个很重要。”
“那天我们做爱前是喝了酒的,但只有常艾一个人喝了。”
“那你们喝酒之前有没有吃东西。”
常艾一直低着头,露出来的半截脖子就像被开水烫过一道似的,身子侧偏向吴献琛。
“常艾吃了烧烤,韭菜,口蘑,两打生蚝还有鸡腰子……”,游恨情将大叶子兰一放,捧哏似的:“嚯,这些补肾。”常艾的头地得更低,脖颈上清晰可见的圆骨被皮肉紧绷着。
吴献琛偏头只看见常艾的发旋,之前的记忆愈发清晰,“常艾就拽着我的头发,让我帮他舔。”
女beta神色依旧不改,“具体哪个位置?”
“女性外阴部还有里面浅浅的内阴道。”
“好的。”
常艾的内心被放在烈火上煎熬着,他没想到吴献琛记得那么清楚,手指快将吴献琛的衣服扣出一个洞。
“那您记得您的腺体开始流血和流腺体素的时候,您们的性爱进行哪一步吗?”
“当时,我正在和他性交,在快要高潮的时候,这是他第一次向我主动求欢,引诱我射进去。我觉得我的内心很燥热,浑身都很滚烫,然后腺体就开始流像血一样的东西。”
叶寻舟按住本子,“好了,记这么多就够了。”,他转头对吴献琛讲:“你的腺体液我们已经拿去检测了,不久之后会出结果的。”
吴献琛点点头,“辛苦了。”随着医生们一个接一个离开,常艾缩着腰往被子里钻,还盖住了头,他觉得太丢脸了,太他妈丢脸了,怎么会这么丢脸!
游恨情知道现在自己在这无疑是当电灯泡,又依依不舍地看了那颗被叶寻舟养得肥肥的大叶子兰,随即立马揣进怀里,打了个招呼便离开了。
吴献琛看着鼓成一个小包的被,轻拍还会发出闷闷的声音,“那你在被子里呆着,我走了?”
常艾这时才舍得露出眼睛,他刚刚脑海里想的是古代皇帝侍寝完毕后,一群人在记录房事,现在都他妈文明社会了,怎么还会这样。
常艾猛地一拉露出鼻子嘴巴,愤怒缠着羞赧,他理直气壮地质问道:“为什么要这样!”吴献琛没想到常艾会突然那么生气,于是只能安抚道:“因为你救了我啊。”
常艾听到这句话,顿时欢欣鼓舞,气消了大半,好奇疑问道:“我怎么救了你?”
“因为基因问题,我的腺体没有很好地发育,而且做过手术,你那次刺激到我,我腺体中某个地方就自动打开了。”
常艾眨眨眼,似懂非懂,吴献琛也不和他多解释,抚了抚他的发尾,“搬过来和我住,嗯?”
常艾并不知道吴献琛“怀疑他是细作,确定他是细作,推翻他是细作”这一系列的事情,只单纯地认为他们这些富人就是喜欢到处换房产,殊不知吴献琛给他住的那套房子只是贵人设计的一环罢了。如今真相查明,吴献琛是真正地接纳了眼前这个人,才会想把他接过去。
常艾是第一个,吴献琛希望他能安分守己,也能成为最后一个,至于他的妻子,只会住在老宅子里——不会,也不能踏入他真正的家一步。
常艾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大碍,赖在医院不如回家,用他自己的话来讲不过就是下边有点痒,有点疼,吴献琛拿好了药膏就打算将他带走。
常艾拖着脚乖乖地跟着吴献琛上车,坐上去的时候,紧绷着肌肉十分地小心翼翼,引得吴献琛一阵发笑。常艾没好气地哼:“谁弄的?”
吴献琛替他扣上安全带,这过程中还忍不住亲了常艾一口,常艾招架不住,红着脸,拄着手,往窗外探头探脑。他以为贵人至少住在市中心什么独栋别墅里面,再不济也是几百平的大平层,但吴献琛的家在二环——吉祥胡同的一处四合院,常艾便有些感慨,推开那红木门进去,就看小院里放着一张矮桌和四条矮凳,东南处还有一颗柿子树。常艾正环顾着这别致的小院子,一只肥硕的长毛黑色肥猫就从屋子里走出来,两只前脚一拉伸,胡须往前探探,张着嘴就是一个天大的哈欠。
吴献琛抱起那只一脸淡然的肥猫凑到常艾面前,“艾艾。这只猫名字的写法和你一样。”
常艾看着找不到腿只有身子的黑猫,“嘿嘿嘿”地笑了两声,“我能抱吗?”艾艾似乎听得懂人话,一听见这个beta要抱他,身子扭成麻花,也跑了。
这四合院坐北朝南,一整个北屋就是客厅,西边两间屋子是厨房和杂物间,东边的就是书房和卧室。常艾想着贵人的屋子大概是简约而不简单的,日光很难将整个北屋照亮,北屋里有一阵沁脾舒心的香味,常艾跟在吴献琛身后,等他开灯,一屋子的黑檀木家具出现在常艾面前。
他心里又大了一个颤。
北屋进门就是一张宽阔的四方桌配了同数的四把四出头官帽椅,上面垫了一层厚玻璃,下面好像压了些照片什么的。
常艾跟着吴献琛走进去,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右边是架罗汉床,艾艾正趴在那儿提溜着亮亮的眼珠子盯着两人。吴献琛让常艾先坐在罗汉床上等他一会儿,说这就走到了客厅的左边,那里有巨大的屏风挡着,他够着头也看不太清,只能大概看到靠墙摆着几把太师椅,中间还镶嵌着圆饼似的玉石,还有就是条几,摆放着兰草和一个香炉。
吴献琛举着香像是在拜什么东西,墙壁上应该挂着佛像之类的,艾艾用慵懒但警惕的眼神一直监视着他,常艾也只能收回好奇,静坐着等待。罗汉床背后是两个展示柜,柜身依旧是黑檀木的,柜门是玻璃的,一共有五层,每一层都有许多耀眼珍贵的瓷器和类似法器一样的摆件,还有许多红色的锦盒,常艾细细打量着,却没成想吴献琛已经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展柜前。
常艾立马正过头直视前方,吴献琛拉开了第一个展柜,从里面拿出一个锦盒,但很快又放了进去,又拿出一个锦盒打开看了看,站到常艾面前,“我帮你戴上。”
在红缎子上是一块用白金和钻石镶嵌好的佛公,肉头和种水极好,在灯光下通体晶莹,鼓囊囊的肚子那里还飘着十几缕如同碧波一样的飘花。
常艾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吴献琛却已经靠近拥住了他,帮他带了上去,那翡翠冰冰凉凉的体感却使得常艾心头一热。
吴献琛将艾艾抱起丢到地上,坐到常艾身边,“虽然老话说‘男戴观音女戴佛’但你戴这块刚刚好。”
常艾又差点泪洒当场了,他心底里面没有开心是假的,但是诚惶诚恐压制住了他的开心,他不敢接受,也不敢拒绝,这算不算吴献琛送给他的礼物呢?还是睡他的报酬?内心无数种复杂的情绪交织角逐着,似乎要将常艾的本心驱逐出去——常艾喜欢的,喜欢这块像极了透明玻璃的翡翠,喜欢这份贵重的礼物,喜欢吴献琛这份贵重的心意。
可他能找到一百个理由来拒绝,却找不到一个理由来接受。
吴献琛只是探手将佛公摆正,肚子朝前,“‘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戴着吧,你戴着好看。”
于是贵人从一百个“不能戴”的理由里随便揪出一个否掉,让常艾能够心安理得地戴。常艾低头,恰好就能瞥见佛公那笑眯眯的眼睛和嘴巴。他探身过去,隔着小桌子亲亲吴献琛的耳垂。
晚饭是吴献琛煮的红豆粥,贵人做饭也很好吃。助理傍晚时将衣服送了过来,常艾整理完后又去杂物间溜达了一圈,搜罗出一箱礼花,二人就站在那院子里要点燃那一箱礼花,赌它会不会绽放。
常艾拿着火机去点火,吴献琛穿着睡衣披着长袄子站在柿子树下等他,他捂着耳朵跑回吴献琛身边,吴献琛大手一捞,二人都裹进了长袄子里。
吴献琛将常艾搂在胸间,让他的头抵在自己肋之上,二人亲昵地贴着,晚风吹淡苦艾草的味道,逃匿到湿润的树梢之间,常艾睁着大大的眼睛紧紧盯着紫黑色的天边,正当常艾以为那箱烟花不会炸时,那烟花骤然升空,和高悬的月亮并齐,炸出白色和蓝色的光来,烫伤黄色缺角的月亮和着月光往下坠,不知道花落谁家。
常艾被吓了一跳,一时没有抑制住,大声而愉悦地尖叫,吴献琛觉得刚刚耳膜一刺,终于获得了幸福的实感。
他又搂紧了几分,“谢谢你来到我的身边。”
昨晚放完烟花后,常艾死活不让吴献琛帮他上药,吴献琛只好暂时是放过他,在睡前告诉他:“明天冉哥他们要来家里吃饭。”
常艾腿夹着被,大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吴献琛替他拽了拽,常艾喜欢用杯子捂着嘴巴和鼻子,只露出两个眼睛,这样会让他感到很有安全感,“那我来做饭好不好?”
常艾是从心底里尊敬魏冉的,在听完这个消息后,就想着他肯定是身子好些了才能有精力来的。所以起他起了个大早,在洗漱完后,因为不知道魏冉的口味,实在是没想好买什么菜,就只能坐在电脑桌前打冰火人,但眼神又忍不住屏风那边瞟——他好奇贵人在拜什么,于是就壮着胆子过去偷看一眼。
他半个身子遮掩在屏风后面,伸出脑袋去看,只见墙面上挂着一副唐卡,是个像天王一样的神盘腿而坐,面呈冲冠之相,怒目而视,威风凌凌,让人心神忌惮。其左手持着一把剑,右手手拿一条红色的绳子,背靠黑蓝色的巨浪和头顶暗黄色的太阳,身着红色和绿色的衣带。?
那副唐卡看了让人心生寒意,常艾回头时就看见吴献琛抱着艾艾依靠在门上看他,艾艾也恃宠而骄抬着自己肉乎乎的脖子。吴献琛什么也没说,放下艾艾就添猫粮去了。
常艾咽了咽口水,胆战心惊地跟着过去,猫粮掉在瓷碗里的声音十分清脆,艾艾迈着小步子就冲到碗边吃了起来。
常艾的眼睛一直盯着艾艾那不停扫动的粗尾巴,吴献琛就当没看见常艾似的,添完粮后又去了屏风后边,常艾就这么跟着他,直至吴献琛进入到屏风后,常艾才定住。
“进来。”吴献琛低沉的嗓音带着命令的意味,常艾猫着腰,尽量避免自己的视线和那副法相庄严的唐卡接触,就只能僵硬着身子站在侧边。
吴献琛打扫了供台,将莲花灯里的酥油重新点燃,一股油香混合着植物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吴献琛拉着常艾坐在太师椅上,“是不敢进来吗?”
吴献琛起床没多久,现又是快深秋了,空气不免有些干燥,他的喉咙就也是沙哑的,说话声音很低沉,像是生气了一样,常艾点点头又摇摇头,心里才明白好像贵人并不讨厌他来,便问他:“你要喝水吗?”吴献琛双手互握着放在腿上,听到常艾的提议他不说话算是默认。
常艾就起身帮贵人倒水去了,他端着一杯温水走到吴献琛面前,吴献琛伸手接过杯子,在手上捂着并没有喝,他指尖拨弄着兰草有些心不在焉,“常艾,我记得你有驾照,但你是不是没有车子。”
“喝完我带你去提车。”
“或者你去我的车库里,看中哪张就开哪张。”
常艾神色变得慌乱起来,他很想拒绝,但吴献琛已经将杯子里的温水饮尽了,他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答应,“那去车库看就好了。”
“好,我去换衣服。”
常艾的视线追随这贵人的身影离开,心里依旧提着一口气,如今这里只剩着他一个人去面对这幅令人心生畏惧的唐卡了,常艾也赶忙拿着杯子去厨房洗,他还是忘记问吴献琛关于魏冉口味的问题了。
常艾裹了一条围巾站在柿子树下,观察那鸡油一样表面油腻腻的红柿子,刚想伸手去碰吴献琛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贵人鲜少没穿西装,而是一身休闲的穿搭——藏蓝色的棒球外套里面是一件紧身的高领毛衣,下身是一条直筒牛子裤配上靴子,显得贵人的腿又直又长。他头发也没有梳上去,看上去和平常老派稳重不同。
常艾正诧异着,但转念想想也正常,如果贵人真的是在一九九三年出生的话,他还比贵人大两岁呢。
贵人今年二十七,他今年二十九。
常艾的脸不知不觉就红了起来,收回自己刚想摘柿子的那只手,自然而然地牵上了吴献琛,贵人也握着那有些粗糙的手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常艾坐上车后,还是表现得有些无措,不知道为什么贵人为什么能对他这么好,只能问道:“那来得及嘛?冉哥他们的口味是什么样的?”
吴献琛目视前方,在红绿灯处拐弯,“魏冉说吃火锅,你不用忙活,他们都会送过来的。”
常艾有些不高兴地“噢”了一声,吴献琛只能给他布置任务:“你给菜洗一下就行了。”
吴献琛的四合院距离他的山庄并不远,他最大的车库也在那里,十七八岁的时候吴献琛喜欢叫上游恨情和其他好友在盘山公路那里飙车比车技,现在长大了倒也就不喜欢了。
那车库总共有两层,停着的都是顶级的超跑,屌炸酷炫的一批,常艾看到那一排排的车子,脑子里自动将车子幻化成抽象的千万和亿,变成一长串数不清的零,他实在是不敢选,吴献琛喜欢看常艾这幅样子,搂着他半带威胁道:“再不选我就给你选了。”
常艾皱着眉头,回头看看吴献琛又看看这一排车子,“琛爷您别急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