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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工资才刚刚到手,魏黎先把给沈延宵的房租交了,把每个月固定要存的买房钱还有转给父母的钱预留好,最后再转自己的生活费到微信里方便用。

其实他今天下午就打算把给父母的钱转过去的,但沈延宵说贺子鑫要来,他满脑子都想着要怎么招待学生,就把这件事给忘了。没想到父亲竟然连半天的时间都等不了,大晚上的还打电话过来找他要钱。

而且还说他们最近手头实在不方便,又多要走五百块。

于是乎,十二月才刚刚开了个头,魏黎手里可自由支配的钱就只剩五百块了。

虽然他节约惯了,只有五百块也能活,但心里的确是不太舒服。

“他们知道你手头不宽裕吗?”

“知道。”

“那还把你的生活费也要走?”

“……”

沈延宵偏过头来望着魏黎的侧脸,印象之中,这是魏黎第一次主动提起自己家里的事。

他大概能够猜到能把魏黎养成这种性格的家庭多半好不到哪里去,但把本就不富裕的孩子的生活费都要走,也实在是太过分了。

要知道他和沈延馥关系最差的那段时间里,沈延馥都会给他留足生活费。

这对父母该不会是仗着魏黎的脾气好,就故意逮着他要钱吧?

沈延宵又问:“你爸妈难道没有退休金吗?”

魏黎说:“有的,很少。”但虽然不多,在乡下那样消费水平低的地方也应该够用了。

魏黎最开始上交工资的本意,是想让父母过得滋润一些,不用总是节约着钱,过得紧巴巴的。没想到事到如今,却是他自己被弄得紧巴巴的。

“那你每个月都给他们钱,知道他们都花在哪里了吗?”沈延宵问完,自然而然地将手掌摊开,对魏黎道,“手。”

魏黎懵:“啊?”

“手给我,抹药!”沈延宵都懒得说他呆了,直接把魏黎的右手捉了过来,然后从衣兜里掏出刚买的冻疮膏,挤出来一些。

白色的膏体被沈延宵抹在指腹上,在魏黎右手冻伤的皮肤上细细地铺开,抹匀。

药膏是冰凉的,但沈延宵的指腹却很温暖。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室内的温度渐渐上去了,魏黎感觉手指红肿的地方正在发热发痒。

被沈延宵照顾的感觉……很神奇。

一直以来,魏黎都觉得沈延宵是个笨手笨脚的人。年少时也就罢了,长到了二十三岁会做的家务却只有洗碗,一双手皮肤平整光滑,没有一丁点伤口,生得骨节分明,好看得很,一见便知是大少爷的手。

曾经,这双手揍在别人身上的时候带着凶劲和狠劲,带着少年人尖刺未收的叛逆。而如今,却在小心仔细地为他上药,动作轻得仿佛生怕将他弄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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