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到此为止。”我拦在他们中间,“好好相处,男孩们!你们不需要争出个高下!盖尔,去换掉你的脏衣服,然后洗个澡——我要问问克拉克怎么才能去镇上买东西。”
盖尔嘟囔着“好吧”转身回到了大楼梯,在确定他的脚步声远去后,我才重新面向克拉克。
“你觉得我们刚刚的表现怎么样?符合你想象中的父子吗?”克拉克问。
“我只感觉自己看见了两个大型宝宝,”我叹了口气,“但愿你们下次可以在真正打起来之前做到互相了解。”
克拉克狡黠地对我笑了笑,没有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每周的工作日傍晚我都在镇上打工,我会做公交车去,距离下一趟公交车来还需要——嗯,还需要四十分钟,”克拉克快速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要来我的房间看看吗?搬家的时候,爷爷没让我从家里拿走太多东西,也不方便——所以我的家具基本是farr教我做的。”
“手作家具?”我微微挑眉,“带我去看看。”
刚一进门,房间里的装潢差点让我以为自己一脚重新踏入了守墓人之前为我准备的大房子——木头打造的家具,红白黑相间的格子花纹的被褥,深蓝色的床单,还有桌子上的那一盏油灯——眼前的一切都和克拉克在肯特夫妇家中的房间陈设一模一样。
克拉克的书架上摆满了书本,但当我仔细看的时候,我发现这些【书本】都是没有书脊文字的笔记本,很厚,而且全部都是一个颜色的。
我原以为这些封皮看着毫无区别且堆叠整齐的本子里是克拉克为了打发时间而写下的日记,但克拉克在听到我的猜测后只是神秘地笑着摇头,并直接把其中一本书塞到我的手里。
我粗略地翻了几页,发现克拉克竟然把他熟悉小镇的整个过程全部写在了这些笔记本上——以观察者视角进行记录的叙事风格让我想起了在守墓人的书架上曾经看过的古老卷轴,有种扑面而来的历史沉淀感和老旧感。
——说白了,现在的克拉克就像是在一个现代人的躯壳里装了一个古老的中世纪灵魂。
也许他只是没适应——我在心里安慰自己——从这些笔记本上记载的时间来看,他才刚刚回到蓝星不到半年时间。
但克拉克这种把生活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以充满理性的记述口吻记录在书本里的行为依然让我感到了不安,看看他这段是怎么写的吧:
【x年x月x日】
阿比盖尔弄坏了山姆的吉他。山姆发现了这件事。farr修好了吉他。我从山姆口中知道了这件事。我应该在下次见到farr的时候表现出我的担忧。farr会告诉我不用担心,因为他们已经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