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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车子在广州市人民医院大门经过的时候,他看见好几个人举着横幅,上面写着“张志新,还我儿子命来!”

这位张志新是人民医院颇有名气的儿科医生,不过前阵子他给一位孩子做换肾手术,手术虽然成功了,但是孩子术后排异反应强烈,没两天就去了。

按理说,这不属于医疗事故,孩子的死亡跟医生并没有直接关系,不过家属似乎不是这么想的。

乔礼把车停在了医院的停车场,拿出口罩带上,这才下车去妇科办公室找到堂姐乔妮,将相关资料递给她。

乔妮接过来,问:“阿礼,过两天小宝生日,你有空就过来我家吃顿饭。”

乔礼想了想,“行,我那天有空,早点过去帮忙,姐,你想吃什么菜,提前跟我说一声。”

他在美国读书的那几年,实在吃不惯西餐,就买了好多本中餐菜谱,照着上面的菜谱自学做菜,就这样自给自足了八年,自己现在厨艺都好到可以开个中餐馆了。

乔妮一点也不跟他客气,“我想吃冬菇焖鸡,酸菜鱼,还有小宝最喜欢吃你做的酸甜排骨。”

乔礼比了个ok的手势,“收到,那我先走了。”

乔妮跟他挥挥手:“开车小心一点。”

乔礼关了门,一路下到负一楼停车场,正想打开车门时,腰侧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他侧头一看,一个带着黑色口罩的中年男人正疯狂地看着他,嘴里喃喃自语道:“张志新,我要你给我儿子偿命!”说着,又激动地把刀子捅进去几分。

乔礼忍不住痛倒在地,脑子里最后想的却是:你认错人了!

……

乔礼感觉脑子迷迷糊糊的,时不时就传来陌生的语言,有男有女,有唉声叹气说话的,也有伤心带着哭腔的,但这些句子听着像是英文,但是发音太奇怪了,他听不太清楚。

乔礼很想清醒过来看看是哪个外国医生给他治疗,但是脑子太混沌了,于是又晕睡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乔礼突然又觉得脸上痒痒的,又有点湿漉漉,像是被家里的金毛犬舔脸一样,他忍不住睁开眼睛,入眼的却是一张放大版的羊脸。

我擦。

乔礼忍不住往后移了移身子,那只山羊似乎也知道自己吓到了他似的,就转身晃悠晃悠地回到自己待的地方了,因为块头太大,旁边还有四只鸡给它挪了挪地方。

乔礼目瞪口呆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打量这个陌生的地方。

这是一间长方形的木屋,高度挺矮的,但是看起来并不狭小,这是因为它没有任何的房间,直接一眼就可以看清全屋。

他身下的床正对着门口,靠近门口的左边有一个大铁锅,架在一圈石头围成的地坑上,这应该是个火塘,看着像是做饭的地方。

而靠近门口的右边则站着4只鸡,一头山羊,一头有些瘦的奶牛,看来这个角落是个畜牲棚。

畜牲角再往上一点,那里放着一套矮桌椅,上面搁着一些木碗木勺,长桌旁边还放了好几个陶罐,跟一堆奇怪的木制工具。

而他身下的床铺,往左放着一张空床,往右也放着两张木床。

这四张木床,与其说是床,其实就是旧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木板垫在一堆干草上,然后木板上面又铺了一层干草而已。

是的,乔礼现在正坐在由干草铺成的床上。

眼前这一幕是那么的荒诞,让乔礼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他盯着自己现在这双少年般大小的手,手上虽然有不少浅浅的疤痕和茧子,却真的没有了他跟歹徒搏斗时留下的疤痕。

不会是梦吧?

乔礼伸手在自己脸上捏了捏,居然是痛的。

这不是梦!

就在乔礼正震惊不已时,一个大概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正用力拎着一个木桶进屋,她见到乔礼时,脸上突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手上抖了抖,木桶里的水都稍稍溢出来一点。

小女孩把木桶放在铁锅旁边,然后一路跑到乔礼的床边,睁大了眼睛,兴奋地问他:“乔里哥哥,你醒了?你现在感觉还好吧?”

小女孩说的是英文,语法有点奇怪,口音也很陌生,但奇怪的是,自己居然听懂了。

乔礼看着眼前这个头发干枯,眼睛湛蓝的金发小女孩,不自觉用英文回了一句:“我还好,就是有点渴了。”话音刚落,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就涌了上来了。

这个身体的少年叫jory,中文应该译为乔里,今年15岁,家住在一个叫威尔普村庄的地方。

小乔里前几天掉进河里昏迷不醒,现在住在这个身体里面的人是来自21世纪的乔礼。

乔礼回想一下记忆,还是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国家,什么年代,又或者说原来的小乔里根本没有国家和年代的概念,他只知道村庄外最大的人物就是男爵老爷,村庄里最能话事的顶端人物是管事老爷和牧师老爷。

不过乔礼根据他的知识和经验,再结合脑子里的记忆,可以猜测这里应该是中世纪欧洲某个男爵领地管辖内的小村庄,小乔里一家都是男爵领下的自由民。

而小乔里的父亲叫奥尔卡伦,成年不久就抚养了哥嫂死后留下来的侄儿埃尼奥卡伦,叔侄两人穷哈哈地过了一段日子,奥尔卡伦直到年近22岁才娶了领主直领村庄的年轻寡妇—希尔斯旺。

希尔斯旺嫁给奥尔卡伦时,也带了前夫的女儿乔妮过来一起生活,结婚一年,她生下了乔里,三年后,她又生下了小女儿珍妮。

看来,这位小女孩就是他的小妹妹—珍妮卡伦。

乔礼回想着这个身体的记忆,慢慢地用这个地方的口音说道:“珍妮,我想喝水,你可以帮我拿杯水吗?”

小珍妮点点头,“好的,乔里哥哥。”

她说完就小跑过去“火塘”那里,翻出一只木碗,在她刚刚拎进来的木桶里一舀,捧着木碗就走过来递给乔礼。

乔礼接过来一看 ,木碗内污迹遍布,霉斑就像长在木碗内一样,而且水的颜色自带混浊,里面还有一点水草丝漂浮在上面,这似乎是刚从河里打回来的,他用鼻子闻了闻,还带着一股河腥味儿。

这根本不能喝啊!

中世纪的河水浑浊肮脏,饮用水一般都不煮沸杀菌的,谁知道里面藏着什么细菌,加上喝生水容易引起腹泻,以中世纪匮乏的医疗条件,一旦腹泻了,就只能硬生生地熬过去,这样就是不死也会没了半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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