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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另一个塔木族的族长是世代继承的,老族长死后会把位置传给最小的儿子。”

塔木族是男丁当家,比起夫妻关系不算稳定,女人和男人都可以做多选的决定,风流彻底的丽龙族,塔木族的家庭关系结构更倾向于现代人能够理解的模式。

但在三十年前,也还有些没被淘汰的陋习,比如部落中身强体壮、勤劳能干的男人可以娶几房位置平等的妻子,只要他有能力为妻子提供好的生活,叫她们在族中衣食无忧,抬得起头,那便可以。

包括娶男人,就用拳头说话,谁揍过谁,谁便是家中的妻,日后可以享清福,不用干活。

不过现在这些事情肯定是不成,如今这两个部落的人要结婚,无论从前什么习俗,都要下山领结婚证,一夫一妻才行。

吉木口中的部落习俗简直就像是说故事似的,林双和赵徐之听的一个比一个入迷,手上的相机都不举着了,显然把正事忘到了脑后。

走在他们最前面的路峥对这些事情兴趣缺缺,举着铁锹收集样地土壤标本,准备带回实验室。

在拨开表层茂盛的杂草和脏污的土壤时,路峥看到了某种动物脚印烙在湿润泥土上,圆弧状的蹄钉形状,沟壑很深,是马。

“这里还有人骑马?”路峥一路上都保持着一个没意思的老学究的沉默,无趣至极,这下他一说话,剩下三个人自发围了过来。

吉木瞧了瞧,点头答:“是马蹄印呢,塔木族有骑马打猎的习惯,只是他们的马一般都养在斯托湖的河谷附近,很珍惜,所以除了旱季干燥的时候,极少骑进树林来。”

气候湿热的林子,并不适合马生活。

普尔萨清晨骑着他的小马大摇大摆地闯进了丽龙族的地盘,轻车熟路往木屋群的深处驱马而行,速度很快,这匹矮马极擅长在路况并不平整的村子和草地里穿梭。

在自家院子里做活儿的阿姆们只要瞅见那飘逸地扬上天的马尾巴,听到那哒哒的马蹄声,就知道这又是塔木族族长家那不着调的二儿子来了。

抵达丽龙主的木楼,普尔萨屈指抵在下唇,呼哨声响彻云霄,胯下的马儿随他的动作扬了扬蹄子,似乎很不满这一路上踩过的湿漉漉的泥水。

它还是喜欢在绵软的草地上行走。

普尔萨翻身下马,拍着马头安抚:“好马好马,乖一些,回去给你喂胡萝卜。”

站在大日头下面,汗水从他饱满的额上冒出,亮晶晶的,给那麦色的皮肤镀上一层润亮,后脑绑紧的巴掌大小揪揪中垂落两股长长的辫子,佩戴五色绳和各色宝石落在胸前,珠光宝气,充斥民族风情的衣袍色彩浓烈,像是相思鸟的羽毛。

望着毫无动静的木楼窗子,那意气飞扬的眉眼皱了皱,普尔萨取出腰间用木头削制的弹弓,瞄准檐下的铃铛,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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