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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只匆匆看过一眼就要谈恋爱的,以苏和现在的年纪和生长在这小树林子里的阅历,恐怕连真正的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是被裹挟着,推搡着,走上了一个丽龙主的一生。

苏和身边没有阿姆,而照顾他的阿祖年纪又太大了,从早先那个年代过来,阿祖不会觉得苏和跟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是可怜的。

但方芸有些见不得这个。

从前在林子里的生活的时候,她也觉得天大地大,阿图卢最大,但是现在,在外面生活许久的她觉得哪怕人拥有信仰,自我也始终摆在信仰之前。

毕竟,信仰这个东西原本就是为了让人走的更高更远而生出的精神支柱,遵循信仰的出发点,该是利己的,而非利神,牺牲自我的。

“你那个搭襟看起来比你大不少,你怎么就选中了他?”

“就是一眼看中,像阿祖和阿姆们教我的那样。”丽龙主现在想起当时,脑海里已经逐渐模糊了路峥那泥猴一般的样子。

不,现在的丽龙主,哪怕看到路峥是只泥猴,也会觉得他是最帅的猴子。

听出苏和语气里的轻快,方芸一瞬觉得自己似乎是想错了,“你喜欢他?”

方芸仔细想过了,其实对方是男是女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个品格端正的人,对待苏和好就成,至少那个外地人从外表看起来,像个不错的人。

如果苏和真的喜欢一个男人,丽龙不失为一个能够包容他们这段感情的好地方,有色眼光几乎为零。

那她弟弟的初恋,不会太难过。

“喜欢?”这个词,是路峥总拿出来“教训”丽龙主的,虽然不想承认,但在方芸问起时,他的心头还是一片迷茫。

“不喜欢?”

“不,也不是,只是阿姐,你们总说喜欢不喜欢,可我真的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的。”没人教过丽龙主这件事,就连他做老师的搭襟,都不肯教他。

如果能有人能教他,他一定很快就能喜欢上路峥,绝不带拖延的。

丽龙主的话听的方芸直摇头。

喜欢这种事谁能说的那么清楚,但总之,像苏和这样的一问一个不知道,甚至以为感情的事是可以学会的,那还是不喜欢。

方芸还想拉着苏和多叮嘱几句,比如保护好自己,比如多为自己考虑,但领导打来电话,让她早点回办公室开会,只好把话留着下次再讲。

丽龙主送阿姐出了院子,目送方芸的身影消失在小路上,才回去找路峥。

“你等很久了吧,现在外人都走了,要不要和我进去见一见阿祖。”正好晌午,阿祖的小女儿留他们吃饭,在这里对付一口,就不用回去叫顿沙费劲送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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