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书黎看着他:“久等了,谈谈吧。我决定好了。”
两人在门口的长椅上,坐下有一会儿了。
沈书黎微垂着眼,盯着地面:“抱歉,一辈子太长太重,我还是想跟自己爱的人一起过。”
“我不能接受,没有感情的长期婚姻。”
周进心脏揪了下,但随即他笑了起来,脸上是万里无云的轻松。
也算是有个结果。
周进:“没事,不用道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坚持。”
沈书黎轻声嗯了下,又说:“其实我动摇过的。想着算了,只要能把债还上,什么都好。”
爱情和现实,如果非要舍弃一样,他选择舍弃爱情。
人总要先活下去,更何况,他还有弟弟要照顾。
周进偏头看他:“然后呢?”
沈书黎轻吸了一口气:“然后,我突然觉得,很不服气。”
生活,现实,都在逼迫他弯腰低头,想让他认输将就,但他偏不。
他沈书黎,从来都不是轻易屈服的人。
沈书黎:“就像你说的那样,人总要坚持一点什么。”
在现实已经堕落的情况下,如果精神上再屈服,那才是真的无可挽救了。
越是在困境,越是要坚持点什么,保持挣扎向上的姿态。
这是一种自救。
周进弯起了眼,虽然求婚再次被拒,但这次,他却觉得很欣慰,说不出的愉悦。
这才是他认识的天之骄子沈书黎,有自己的傲骨,自己的坚持,不轻易妥协。
周进恍然想起,十几岁时,他第一次见到沈书黎的景象。
那天太阳很高,气温刚好,不热不燥,周进跟一群人在篮球场上打球。
他们这一队,战斗力不强,就想邀请坐在草地上看书的沈书黎加入,壮大实力,但被拒绝了。
对面的队伍,之前因为抢球场的原因,跟他们有点恩怨,出口就是嘲笑。
“人沈书黎才不搭理你们,球技那么差,沈书黎也救不了。”
“还没发育呢弟弟们,排一排跟信号格一样。”
“来不来啊,矮冬瓜们。”
还有很多难听的话,周进已经不记得了,隐约中想起有人还叫过他的外号——‘捡垃圾的’。
当时,原本拒绝了他们邀请的沈书黎,突然站起身,把书合上,站到了他们的队伍里。
对面的人都懵了。
那时的沈书黎才初中,发育得晚,个头一米六几。
但他微微仰着下巴,骄傲得像只混入鸡群的白天鹅:“真没礼貌,没人教吗。”
阳光打在他轮廓青涩的脸上,那双眼睛亮得夺目,比太阳还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