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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92节

 

红色液体逐渐消失,守夜人整个身体像一张弓一般反折起来,甚至再也顾不上遮掩他头上的角。痛苦的嚎叫声几乎要撕破妮娜的耳膜,她在这嚎叫声里也不自觉地大喊起来:“你们在做什么啊!住手,快住手!”

为什么他们要这样折磨一个为主战斗的人?难道这个人不是教会的一份子,不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吗?

但是并没有人理她,另一个人把她也按倒在了地上,利索地用四根链子扣住她的手脚,然后掏出一把匕首,划破了她的手腕。

妮娜受过伤,知道流血的滋味,但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样——手腕上的伤口像是被什么掀开一样,鲜血争先恐后地流出来,染红了她身下逐渐亮起的神术阵。

这还是神术吗?妮娜不由自主地想。

两个神术阵之间是相联的,妮娜的鲜血迅速把自己这边的神术阵描绘完毕,又向另一个神术阵延伸过去。

失血过快让妮娜有些头晕,在微微的眩晕中,她模糊地听见对面的守夜人在哀求:“不要她……我要死了……不需要了……让她跟别人……”

伊丽莎白的话忽然间又在耳边响了起来:“他们不是坏人……对他们好一点……”

所以我能救他吗?妮娜有些茫然地想。

这一切都不对劲,不应该是这样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能救他,或者说她就是为了救他而来到这里的。

如果她是注定要死的,那么也许她还可以再救一个人,这样的话,她的一生将无愧于自己,亦无愧于主。

就是——不知道现在露西怎么样了,希望她做了伯爵小姐之后生活幸福,一切顺利……

这个时候,陆希正在实验室里,拿着一根玻璃棒,放在火焰里烧。

“为什么要烧它?”伦吉尔胆战心惊。

她不是没见过宝石,曾经长云领就出产水晶,而且她跟着毕维斯的商队走过不少地方,也见过各地特产的宝贝,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但这个不一样。这个竟然是用废矿石烧出来的,其晶莹洁净根本不下于水晶,却比水晶更容易雕琢——啊不,对于这个东西用不上雕琢这种费时费力的方法,伯爵小姐说,这漂亮的盒子都是吹制出来的,根本不需要去雕刻琢磨,一天就能弄出上百个来。

这简直就像是一座金山摆在眼前,而且是唾手可得的那种!这种完全可以掌握的金钱来源反而让伦吉尔有些无所适从,而且这些东西看起来如此精致而脆弱,简直让人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其他人的表情也都差不多。无论伯爵小姐再怎么解释这只是废矿石烧出来的,然而他们下意识地总觉得这就是一块顶级的水晶宝石。此刻看着伯爵小姐烧它,简直就像烧自己的心肝。

“嗯,给你们做一件有趣的东西。”

有趣……用这样的宝石——好吧,这是废矿石烧的,这是废矿石烧的!不行,还是觉得无法接受……

陆希才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呢。玻璃棒在何塞手掌上的火焰中加热变软,融化的玻璃汁终于凝结成了一颗明亮的玻璃珠,何塞小心地操纵火焰让它变得更圆更规整,然后慢慢撤去温度……

“水晶珠?”伦吉尔第一个念头,是这样就可以串成项链或者耳环,又或者镶嵌在胸针上,不过——这没有打孔啊,这么小的一颗珠子,要打孔怕是很不容易吧?

“不是用来做首饰的……”陆希哭笑不得。玻璃珠首饰?听起来怎么那么奇怪呢,“说了,是要给你们做一件有趣的东西。”

一段玻璃棒做成了五颗大小不太一致的玻璃珠,在冷却之后,陆希选出了最圆的一颗,把它嵌在准备好的小架子上,然后在玻璃珠下方夹上一块明净的玻璃片:“好了。”

什么东西?所有人面面相觑,连最有见识的金妮也一脸莫名。

陆希嘿嘿一笑,然后举起手边的一个碗向众人示意:“这个是从河里取来的水,看起来挺干净的是不是?”

青石城外的河虽然水量不大,但水质不错,盛在木碗里看起来清澈见底,连碗底的木纹都清清楚楚。

“之前我一直说水要煮开了再喝。”陆希用玻璃棒蘸了一滴水点在玻璃片上,“好了,现在让你们看看,水为什么要煮开再喝。来吧,轮着看。”

伯爵小姐来了之后,城堡里确实颁发过这条命令,但除了城堡里的奴隶之外,青石城的人执行得并不彻底,主要是没有那么多的柴来烧水啊。再说河里的水也很清澈嘛,大家祖祖辈辈都是喝河水的,也没什么啊。

汉克当然也是这么想的。虽然伯爵小姐曾经说过什么眼睛很难看到的虫卵什么的,但那用水冲洗干净不就行了吗?

“汉克。你先来。”伯爵小姐直接点了他的名字。

汉克有些别扭地上前,在伯爵小姐的指点下把眼睛凑到那个“镜架”上,然后透过那颗玻璃珠看向玻璃片上的水滴。

呯!汉克带翻了凳子,还险些把镜架一起打翻。他几乎是跳起来的让眼睛远离了镜架,然后惊疑不定地去看玻璃片——但是从侧面看过去,玻璃片上的水滴还是那么清澈,根本看不到有什么虫子。

是的,刚才他透过那颗玻璃珠,看见了许多怪模怪样的虫子,有的像一块椭圆的长面包;有的像个绿色的瓶子,前端好像还伸出根须须;有的则像根杆子;还有的则是一根树枝般前端分岔……重要的是,它们还在动!

“你看见什么了?”伦吉尔好奇死了。一滴水而已,怎么就把人给吓成这样?

汉克后退一步,看向伯爵小姐:“这个——”这不是真的,水里不会有这么多虫子吧?那如果直接喝河水……

陆希无情地打破他的希望:“那就会把这些东西都喝进肚子里。”

汉克又觉得想吐了。上次想吐还是他在村子里看见拉出来的蛔虫的时候……

其他人已经挤上去争着观察了,陆希把其余的珠子也装好,虽然因为形状大小不同,放大效果也不同,还有色差,但能看见水里这些怪东西,已经足够他们忽略这些不足了。

“这是——什么东西?”汉克有些艰难地问。

“如果你是指用来观察这滴水的东西,它叫做‘显微镜’。”陆希微笑着回答。

是的,这颗玻璃珠,其实就是最早的显微镜。就——陆希还是在看小说的时候得到的这个知识,说这就是列文·虎克——那位以亲手制作的显微镜留名青史的伟大发明家——制作的那种显微镜。

陆希当时看完这小说之后简直不敢相信,于是跑去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这竟然是事实!虽然网络上的消息有点混乱,也有说这种玻璃珠显微镜是罗伯特·胡克做出来的,但这种单透镜显微镜却真真实实是存在的,它设计制作简单,可是效果却出奇地好,放大倍数能到二百倍,分辨率可达到微米!

所以陆希在制造出玻璃,并发现玻璃质量很不错之后,就决定搞几台这种玻璃珠显微镜了。咳,当然了,如果有标准的透镜那当然更好,但问题是,透镜那方面的知识,她还得好好回忆回忆……

显然,这种显微镜的效果确实很好,至少它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一片叽叽哇哇的叫声,金妮的脸色也开始发白——公爵小姐即使做了佣兵之后也还是个讲究人儿,而且炼金师本身也是个需要干净条件的职业。

但是!公爵小姐还没有讲究到只喝烧开的水!这么一想,她喝进去了多少……

“啊——”陆希及时制止了众人的脑补,“这些东西有些基本可算无害的,有些则在进入我们的胃部之后被胃酸搞死了,所以实际上的伤害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大。另外我不得不说一句,在这里,喝酒的习惯对健康是起了一定保护作用的。”

贵族喝精酿的葡萄酒,而平民喝劣质的麦酒。但无论是哪种酒,其中的酒精都起到了一定的杀菌作用,比喝生水是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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