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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小说 >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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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起来时,睡眼还迷离带雾,更是人面桃花娇,又把温明娇看晃了眼。

到了灶间,灶上已经温着红薯粥和馒头,原来陆英子起得更早,知道两姐妹要上山,早早就起来操持早饭。

红薯粥不顶饿,想到今天的活动量,两姐妹都吃的大馒头。

吃完早餐,背上背篓拿着爬犁,又拿布条各自带着口粮,就到隔壁找堂姐温秋苗。

要去团子山伐木的是分场的生产六队,队里有一半是知青,宋溪就是其中一个。

六队在团子山山脚的863农场五分场,从牡丹村到分场,走的都是平坦的大路和草甸子,走起来倒是不吃力。

进了分场就是半山区。

团子山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是因为这座山是这一带唯一一座凸地而起的山。

团子山圆鼓鼓的,像一个被往下压的团子。

山脚下长满了榛材棵子、水柳,走到山腰,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是成片的白桦林,再到山上,又是挺拔粗壮的柞树、杨树、红松等等。

黑土地的物产特别丰盛,温明曦一路看着,虽然这时候树木凋零,整座山光秃秃的。

但她仿佛能看见夏天那座团子山,遍布松仁、榛子、木耳、猴头菇、人参……真是,金灿灿的,好晃眼啊。

来下乡当知青的,多少肚子里都有点料,宋溪是六队队长,看见啥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不少队员都爱跟着他走,枯燥的一路倒也不乏味。

宋溪时不时拿眼睛去看温明曦,有些意外,今天温明曦怎么不跟着他了。

两人因为工作,平时经常有接触,他能感受到,她对他是有好感的,所以才撺掇温秋苗带她上山。

宋溪眼里闪过一丝晦暗,他已经想明白了,温明曦虽然不是城里人,除了长得好,其他也一般,但是他眼下最好的选择了。

知青的苦他受够了,如果能娶了她……

从这些时日的相处和接触,能感受到她性子很软,人也贤惠好说话,娶回家应该能把他伺候好。

而且她家就在镇上,离分场不远,要是能住到她家里去,可不比知青点乌漆嘛黑的破房子好!

他也打听过了,老丈人是保管员,丈母娘是理发员,大舅子是打渔队的,住在她家里,虽然跟城里不能比,但伙食和住宿条件不会太差。

可是今天,她怎么突然这么疏远了。

乐呵呵地一路看着一堆光秃秃的树,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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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橙第一次见到秦天时,正靠在太平间门口深灰色的墙壁上。

医院的太平间,冰冷、僵硬,连过道打下来的光都透着寒意。

彼时的方橙是编外心理老师,她正在等学生家长来确认女儿的尸体。

学生手册上写的父母并没来。

过了半天,楼道间才响起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沉稳、有力……一双修长的腿映入眼帘,方橙抬头,对上了秦天冷肃、沉默、哀痛的眼神。

她知道这个人,秦天,是本市十大企业家之一,已逾四十的年纪,依旧高大英俊,站在一群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家里分外显眼,因而出名。

但怎么也没想到,这是那位女学生的家长?

医院的医生过来办理最后的交接手续,喊了一声“方橙”,方橙应是,签好字抬头时,发现过道另一边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眼里的阴鸷穿过冰冷的灯光,让她害怕……

方橙以为一切都是偶然,哪知一觉醒来,她穿回了二十年前,成了秦天的妻子。

十八线小城的瓦屋简陋破旧,床边的大女儿正满眼惊惧地看着自己。

方橙深吸一口气,翻了翻床头的日历,这天,是秦天回老家,原身准备跟他提离婚的日子。

而且,没记错的话,这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二胎,三个月,看不出来。

方橙对着斑驳的黄墙,陷入沉思。

阅读提示:

年代文,从八零年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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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韵第一次看见何湛其人,是在周家家主的葬礼上。

成熟、伟岸、矜贵、神秘的豪门继承人何湛,是香江狗仔扛着长枪短炮等了这么多年,也拍不到的大料。

没人知道他的私生活。

偶尔出现在公众视野,只有官方的活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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