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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海鸥在我眼前飞翔,沙砾闪烁如黄金。

这是那张我从鼓浪屿寄出的、他曾说寄丢了的明信片。

明信片被裁剪成可以塞进钱包的大小。颤抖着手翻到反面,是我五年前的笔迹,简单四个字,鲜明得刺痛眼眶:

哥,我爱你。

十八岁的爱是爱情吗?十八岁的我,连老师手把手教学的数学公式都记不清楚,没有解法的爱比博物馆里的抽象画还要晦涩。该怎样描绘爱情,才能不让它显得失真?我爱白云与蓝天,爱新年炸响的第一声鞭炮;我爱暴雨天,爱厦门抚过我脸庞的、腥湿的海风;我爱投寄明信片时新漆的绿色邮筒;爱你。

我像爱自己一样爱你——多么希望,我能像其他人一样说出这样浪漫的情话,可惜我对自己的爱寥寥无几,因此爱变得无法量化、无法比较。世间一切无法与你并排摆放。

走在回民宿的路上,路过便利店,买了两听啤酒。我与池易暄一人一听,坐在长青苔的石阶上,那时他还没学会抽烟,我还没学会喝酒。我将银色的铝制拉环套在指尖上,想象它是根不会氧化的银戒。

十八岁的我,与二十一岁他;愣头青的我,与聪慧又忧郁的他。蝉鸣即将消亡,夏天的手指拨弄着头顶的槐树,洋槐纷纷扬扬如飞雪。我们探讨人生、幻想未来,唯独不聊爱情。也许我们在爱情中都显得迟钝。

洋槐落在他的睫毛上,扰得他一连眨了好几下眼,多调皮。曾是暖色调的他,与暧昧的雨天、冰蓝的海都相配。我前倾身体,探出指尖,帮他扫掉睫毛上的洋槐。

他不再不舒服地眨眼,转头向我,深色的瞳孔里倒映着朦胧的我。

我鬼使神差地抓过他的左手,凑到鼻尖碰了碰。

“哥,怎么这么香?”

他一愣,将手收回,“洗手液。”

“我是什么味道?”我将鼻尖抵在他肩头,深深地嗅着,眼珠向上转去,想多看一看他。

他笑,食指点在我眉心,将我往后顶了顶:“酒味。”

我安静地望着他,将他的一切拢进眼底,心中却忐忑,小鹿失措地撞。明信片被我投进了邮筒,写信时他几次三番想要偷看,我坚守阵地,到最后都没有告诉他我写了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下爱。这样肉麻的话,只有鼓浪屿的邮筒才知晓。其实我原本想要写下许多心愿,祝福他前程似锦,不知道为什么提笔时,却写下了自己。

现在回想起来,后来我去问池易暄最近信箱里有没有什么消息时,他的回应略显微妙:寄丢了。而不是像我那几个兄弟一样,说他们没有收到。他从未问过我到底写了什么。我居然还松了一口气,心想还好寄丢了。

熟悉又美丽的金色沙滩,同写下爱的蓝墨水一起席卷回忆。我逃也似的离开了他的公寓,独自在街上流浪,双手插着兜,每走几步,都要将口袋里的明信片拿出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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