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4小说
944小说 > 将军的美味娘子 > 173-180
字体:      护眼 关灯

173-180

 

薛良平说着扯起袖子,擦拭着眼角浑浊的泪。

薛壮也被他说得鼻根发酸,哽咽地说:「大壮他、他从来没有怪过你……」

薛良平的手猛地一顿,缓缓攥成了拳头,却还是无法抑制地颤抖着。

「大壮他……他在军中过得可还好?」

「好,一直都挺好的!」薛壮主动握住薛良平的手,沉声道,「因为大壮长得跟我很像,所以入伍后不到一年,就被调到我身边做了近卫,所以你放心……他在军中其实没吃过什么苦……」

说到这儿,薛壮终于说不下去了。

再怎么受苦,只要人活着,就总归还是有希望的。

如今人都已经没了,受没受过苦,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薛良平却听得一脸欣慰,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大壮那娃儿从小在家吃太多苦了,饭都吃不上一口热乎的,我那会儿也是想着,与其在家饿死累死,倒不如让他去军中为自己拼一把,好了赖了也都是自个儿的命。就算是有个什么不好,至少能做个饱死鬼……」

薛壮又陷入了沉默,当时的回忆再一次在脑中闪回。

屈澎、魏荣、顾凯、薛壮……每一个留下断后的人,都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中。

可以说,自己的逃亡之路,是用他们的鲜血铺就的。

这些人,每一个都是从军中精挑细选出来,再经过各种严苛训练的精兵强将。

他们并不惜命,也早有随时舍命的觉悟。

但他们拚命,该是为了国家,为了朝廷,为了天下苍生……

而不是一个个折戟在这种卑鄙黑暗的内斗之中,死得既憋屈又毫无意义。

那天晚上的刀光剑影,树影摇动,还有那股萦绕鼻端的血腥之气,至今都还时时入梦。

薛良平又狠狠吸了几口烟,这才终于鼓起勇气问:「那、那大壮最后是、是咋……」

终于问到这个问题了,薛壮深吸一口气,哽咽道:「大壮是为了掩护我逃走,所以才……」

房间内再次陷入沉默,薛良平从腰间掏出烟袋锅,双手颤抖着,塞了好几次才把烟丝塞进去。

虽然早就猜到,儿子肯定是出事了,但如今得到确定消息的时候,他心口还是忍不住一阵阵地抽痛。

「您放心,我答应过大壮,一定会好好孝敬您,给您养老送终的。」薛壮诚心实意地说,「清明上坟的时候,这些话我也都跟大壮娘说了,他的爹娘就跟我的爹娘是一样的。」

「好孩子,你能有这份心就足够了。」

薛良平虽然感念于他的有心,可到底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哪能在自己还有儿子的情况下去投奔外人。

薛壮看出薛良平的心思,再次恳切地说:「自打我到参顶子村的那天起,我就当自己是薛壮了,您就跟我亲爹一样。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儿,只要用得着我,您只管来找我。」

薛良平低下头,狠狠抽了两口烟道:「你既然这样说,我倒还真有一件事想要你给个准话。」

薛壮顿时坐直了身子道:「您说,只要是我做得到……」

「月初是个好姑娘,也是我家大壮没福气,她在薛家也受了不少苦。我这些日子冷眼瞧着,感觉你俩处得不错,但是……」

薛壮听了这话,不由得一阵心虚。

冒充了人家儿子不说,还看上了人家儿媳,平时不想还不觉得,此时被薛良平一点出来,顿时让他从脸到脖子都涨红了。

尤其是最后那个但是,让他的心都揪起来了。

薛良平虽然老实但并不傻,从平时的观察和刚才的对话中,他已经可以肯定对方不是一般的身份。

能有亲卫需要替身的人,就算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也该是个功勋之后。

「……你俩在身份上差距太大,但你若是真喜欢她,那是她的福气也是你的福气。只要你们两个好好过,把她交给你我也放心。但若你只是看惯了千金贵女,见到个不同的一时兴起,那不如就放她走吧。月初是个好孩子,她在薛家守了三年已属不易,咱可不能耽误人家一辈子。」

「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早就没什么要紧了。只要您不嫌弃,我以后就只是薛壮,是您儿子!」薛壮突然起身,费力地单膝跪地,对薛良平郑重承诺道,「至于月初,她很好,我是真的喜欢她,我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好,这样最好!」薛良平抓住薛壮的手肘,把他扶起来道,「只要你们都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眼看时间不早,薛良平想要回家,却被薛壮拦住道:「爹,都这么晚了,就住下吧,让月初做几个菜,我陪您喝几杯。」

薛良平没想到还能再听到这一声爹,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道:「好,住下,晚上咱爷俩好好喝两杯!」

今天两个人把话说开了,心里头都敞亮不少,晚上这顿酒可谓是喝得酣畅痛快,从天刚擦黑一直喝到半夜三更。

薛良平酒盅一推,直接醉倒在厢房里睡了。

秦铮把喝得五迷三道的薛壮架回房间。

夏月初拧了热手巾来给他擦脸,被薛壮一把抓住手腕。

秦铮登时想起之前的事儿,生怕再旧事重演,吓得浑身一抖,丢开薛壮撒丫子跑了,跑远了又折回来给二人关好门。

夏月初完全没有防备,被薛壮压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去。薛壮的掌心滚热,揉搓着夏月初的手腕,忽地抬头,冲她咧嘴一笑,打了个酒嗝道:「在、在下姓薛,名承,字奉修……」

话音未落,他就翻倒在炕上,瞬间发出睡熟的鼾声。

178美食解决大问题(1更)

圆月当空,将县衙大院照得亮堂堂的。

吕成武案的嫌疑人花氏和吕成文今日凌晨被抓捕到案,花氏如今已经供述了作案的全部经过。

邓建丰给忙了多日的捕快差役们放了假,自己捧着手中已经签字画押过的口供笔录,轻轻嘆了口气。

虽说花氏杀人罪无可赦,但吕成武也的确有些疯魔恐怖,不但对她各种侮辱侵犯,还从精神上折磨恐吓她。

尤其在发现花氏怀孕之后,吕成武认定孩子是薛勇的,所以更是疯狂地折磨花氏。

时不时地说要将花氏开膛破肚把孩子活活挖出来,或说若是生个女孩,就卖到青楼楚馆去,以后让千人骑万人跨……

而随着腹中胎儿的一天天长大,花氏的母亲被腹中血脉相连的孩子一点点唤醒,终于无法再忍受下去。

花氏趁着吕成武不在家,哄着吕成文拿了一把刀子给她,一直藏在房间的破棉絮底下。

等到吕成武回家,再次来发洩慾|望的时候,她突然抽出刀子,割断了吕成武的脖子。

血喷了她满头满脸,血腥味更是激得她连连作呕,但这样不正常的日子,终于被她亲自了结了。

听说官兵找到花氏和吕成文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有反抗,一脸淡然地伸出手。

戴上镣铐后,她回头看看被吓得蜷缩在屋角的吕成文,只说了句:「他是无辜的,你们别吓着他。」

看到这里,邓建丰不由得感慨。

别的不说,只看花氏当初逃走的时候,还带上了只会成为累赘的吕成文,就证明她并不是个心肠狠毒的女人。

邓建丰提笔在卷宗最后写下量刑批复,就算终究难逃一死,好歹给她个痛快。

合上卷宗,邓建丰起身,对着空无一人的中庭伸了个懒腰,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下来。

虽说每年的命案悬案其实不少,但若是任期内有命案未结,终究是一笔污点。

这件事可大可小,若是没人计较那便相安无事,若是有人成心要来抓小辫子,那很有可能就要影响前途。

所以此时案子真相大白,他也终于轻鬆下来。

至于吕成文今后如何安置,花氏腹中的孩子如何,这都已经不用急在这一时,今晚可以好生放鬆一下了。

邓建丰从晌午忙到现在,此时只觉腹内擂鼓,不想回家再劳烦夫人张罗,干脆朝县衙后头一排差房走去。

这排差房原本都是临时居所,预备着万一有什么大事小情,衙役等人不能离开,便可在这儿权作休息之用。

后来也不知怎么的,慢慢就变成几个光棍儿衙役的长期住所了。

邓建丰听人说,最近连早就搬出去的孙旭都又搬回来凑热闹了,他此时便想去找几个人,一起出去喝点小酒吃顿饭。

差房里掌着灯,但是却没什么动静。

邓建丰走到门口刚要扣门,就觉一股从未闻过的香味从门缝中钻出来。

这味道,香中带辣,辣中有麻,却又不同于以前吃过的麻辣味道,带着醇厚的底味,还有复杂又微妙的其他味道,混合在一起,好似带钩的手,将人一把抓住,挣脱不得。

邓建丰也顾不得敲门,直接推门进去,只见孙旭和住在差房里的几个年轻衙役捕快,正围着桌子埋头苦吃,连说话的工夫都腾不出来。

桌上摆着两个大木盆,盆里头一眼看上去通红一片,一时也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孙旭和其他几个人正吃得满嘴满手的红油,嘴里还叼着蝲蛄,看到邓建丰进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先咽下口中的东西还是先擦一下嘴巴和手。

「我还想着你们最近查案抓人辛苦,想要请你们出去吃一顿解解乏,谁知道竟背着我在这儿大吃特吃?」

邓建丰说着走到桌边,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好奇地看着盘里的东西。

孙旭笑着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哪里敢端到您跟前儿献丑。」

「这是蝲蛄?」邓建丰坐下定睛一看才发现,盆里的东西竟是河里随处可见的蝲蛄。

身为一个热爱美食的人,蝲蛄这种在别人眼里有些登不上檯面的东西,他也是吃过的。

当地做蝲蛄,多是清蒸或是水煮,虽然味鲜,但剥起来费劲,肉又不多,做法也寡淡没什么变化,所以他尝过两次就没有再吃了。

但此时桌上的两盆蝲蛄,看起来却是这样的诱人。

「可不是么,我们几个下午去河里捞的,然后买齐调料,央求夏娘子帮忙做的。」

邓建丰一听是夏月初做的,原本的五分意动顿时变成了十二分,也顾不得什么体面不体面,挽起袖子就抓了一隻。

蝲蛄还是热乎乎的,邓建丰熟练地掰开虾头,吸吮着诱人的虾黄。

麻辣鲜香的汤汁混合着虾黄的醇香,瞬间在口中炸开。

这股衝击太过强烈,来得让人猝不及防,邓建丰差点儿呛咳出来,但是手里却还是顽强地剥着虾尾。

虾尾的肉结实弹牙,沾一点儿汤汁放入口中,简直是说不出的鲜浓味美。

「夏娘子真是有一双鬼斧神工的手,什么东西被她做出来,都好吃得难以置信。」邓建丰感慨道,「吃过她的手艺,以前吃过的东西简直就像是泥土瓦块,完全没了滋味。」

「可不是么!」孙旭也一脸同感地连连点头。

他最近经常去大哥家蹭饭,早就被夏月初的手艺所征服。

似乎就连普通的小葱拌豆腐,经她的手一拌,都能吃出几分不一样的味道。

邓建丰一边吃蝲蛄一边道:「夏娘子一家如今还住在你那个院子里么?」

「是啊,原本她都已经找到了铺面,但谁知道铺子老闆听说她全家入狱,便私吞了她的银子,把铺面租给了胡霸道,如今银子还没追回来,新的铺面又没找到,我就先让他们住着了,偶尔还能去蹭点吃喝。」

邓建丰闻言十分羡慕,若不是自己身份拘束,他也想去蹭吃蹭喝,如今却只能眼巴巴等着她的酒楼开张。

「县城这么大,竟连个铺面都找不到么?」

「还不是因为胡霸道暗中搞鬼,那些做生意的,哪个敢为了夏娘子得罪他?」孙旭愤愤道,「这回案子审结,我终于得出空来,明个儿我就去街上看看,我还就不信了……」

邓建丰无意识地舔了下沾满汤汁的手指,在几个捕快衙役惊诧的注视下,拧眉思索道:「我似乎有个铺面,就在子丰胡衕,如今卖些文房用具,一年到头不亏钱就是好的,我叫他们收拾出来,租给夏娘子便是了。」

179酒楼选址(2更)

几日后,站在一栋二层小楼门前,夏月初觉得自己简直是被个金馅儿饼砸个正着。

这个铺面坐北朝南,门面五间,到底两进。

临街是两层小楼的门面,二楼外侧还有一圈儿迴廊,建了半弧形的美人靠。

后院两进皆是青石铺地,干净又整洁,均有三间正房,两间耳房,东西厢房各两间。

夏月初喜欢得不行,心里盘算着,第一进的正房改作灶间,左右厢房可以安置来做事的伙计。第二进正房自家住,东西厢房还可以当做库房。

而且,这间铺面最妙的地方还不在此。

最妙的是,它也位于子丰胡衕的入口,与胡霸道的铺面隔街相对,几乎可以说是门对门。

二楼雅间的窗户一打开,连对面人点了什么菜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孙旭带人紧赶慢赶地收拾了两天,把原本的文房笔墨都搬出去,没用的架子柜子也都处理掉了,甚至连窗棂上的灰都抹得一干二净。

此时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他心里得意极了,问:「薛嫂子,您看,这铺面合心不?」

夏月初里外看了一圈儿,高兴得合不拢嘴。

「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胡霸道不是想要踩人么?那咱们就面对面打打擂台。

铺面这个大难题解决了之后,夏月初的心里就彻底安定了。

这里之前卖笔墨纸砚的,装潢风格上走的是文雅路线,细节上也处处透着精緻,墙上还有不少客人题的诗句。

夏月初对店内并不准备大改,甚至连墙上的诗句要求保留下来。

她将要求一一列出来之后,就把装潢的活计直接丢给了薛壮和秦铮,自己天天带着王桦在城里到处跑。

几天下来,两个人都瘦了一圈儿,但是对城里谁家豆腐好吃、谁家的酒更醇香、谁家的菜更新鲜干净却都已经心中有数。

夏月初将订购食材的事儿一家家敲定好,让王桦开始练习切菜,自己却还要忙着招揽人手的事儿。

别看店铺不算大,需要的人手却是不少。

副厨两人,改刀两人,面案师傅一位,再加上四个伙计。

四位伙计的人选薛壮已经确定下来,今天也一起被叫过来了。

分别是何轩、何斌兄弟俩,还有伍中和韩双林两个人。

夏月初忍不住朝何家兄弟多瞄了几眼。

两个人一高一矮,一瘦一胖。

一个十九岁,一个十七岁。

哥哥何轩是国字脸,浓眉大眼,这么半天了连个表情都没变过。

弟弟何斌却长了一张娃娃脸,脸颊还带着些可爱的婴儿肥,脸上一直挂着微笑,看着就很喜庆。

他见夏月初一直朝这边看,似乎知道她在亦或什么,笑着说:「夏娘子,我哥长得像我爹,我长得像我娘。」

夏月初笑着点点头,却并不怎么信。

单看二人的站姿就与别人的感觉不同,说不定是薛壮从哪里搜罗来的退伍兵。

剩下两个人年纪稍小,伍中个子不高却十分干瘦,今年十六岁,曾在别的店里做过伙计,前阵子东家搬走,他丢了差事,正听说这边招人,就忙过来了。

薛壮见他有过经验,人看着也还算机灵干净,便给留下了。

最后一个活计叫韩双林,今年才只有十四岁。

饶是知道古代人都早婚早孕的,但是在夏月初眼里,这也还只是个孩子。

韩家家境贫寒,父母都卧病在床,一家人的生计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

因为他年纪小又瘦小,很难找到差事,但是人还算聪明。

薛壮与他说好,先留下试用一个月,行不行的就看他自个儿努力了。

剩下五个要在厨房忙活的人,薛壮就没法自己做主了,只刷掉了一些完全不合格的,剩下的还要等夏月初考核后最终确认。

于是,在酒楼还没开业的时候,大家就都看出来了,老闆和老闆娘究竟是谁做主。

看着面前站着的十来个人,夏月初清了清嗓子道:「我的考核十分简单,应聘副厨的,每人炒一盘青椒肉丝,应聘改刀,最拿手的本事展示一下,应聘面案师傅的,揉三团面,分别是死面儿、发麵儿和烫麵儿的。」

刚改造好的后厨头一会儿派上了用场。

跟着夏月初进入后厨,大家都是眼前一亮。

头一进院子的三间正房被全部打通,北边一排是宽大的条案,靠墙打了到顶的壁柜。

柜中摆着杯碗盘碟,清一色的白瓷餐具,只在边缘处用几笔青花勾勒出一个花体的「初」字。

餐具大气简洁,洁白细腻,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条案上东侧一字排开,摆着四个敦实厚重的菜板,每个菜板旁边,都放着一个刀架,插着大小不一的各色刀具。

西侧是两个宽大的面板,连不同粗细形状的擀麵杖都有七八种之多。

东面也是一面墙的柜子,但却是做成药铺一般的抽屉模样,上面写着各色调料和常用食疗药材的名字。

西墙边摆着木架子,架子上摆着各种坛子,坛子上也都贴着字签,分别写着小菜或是酒水的名字。

而南墙这边,以大门为分界点,左右各有三口炉灶,墙上弄了两层架板,摆着各色的砂锅炖锅,架板下钉着带钩的木条,挂着各式各样的铲子和炒锅。

在整个屋子的正中,也摆着一个足有两个房间幅宽那么长的条案。

条案上此时空无一物,下面整齐地摆着两排柳筐,隐约可以看到里面是各色的蔬菜和米面等物。

今日来应征之人,年龄二十多到四十多不等,全都是有过做后厨经验的。

但是这样干净整齐,厨具齐备,甚至连布置都十分合理的后厨,他们还是头一回看见。

有人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在安静的室内发出很清晰的响声。

其他人也完全没有嘲笑他的心思,全都在想,即便是御膳房,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唯有一个留着小山羊鬍的中年男人,也不等夏月初发话就径直走到面案前面,看着墙上架着的七八个擀麵杖,鼻子里喷出一口气,嘲讽地说:「能耐不知道怎么样,摊子铺得倒是挺大。真有本事的人,一根擀麵杖就能做出花样万千,若是没那个金刚钻,就算准备一百根擀麵杖,也照样是个拙老婆!」

180各展身手(3更)

这种质疑之声,无论是前生还是今世,夏月初都不知听过多少了。

她轻拍薛壮的手背以示安抚,笑着说:「这位大叔说得不错,店里只要一位面案师傅,今日来的却有三位,谁有能耐谁是拙老婆,大家比试之后自有分晓。」

王桦上前,将青椒和猪肉拿出来放在条案上,又拿了麵粉和装着面肥的碗放在面案旁边。

「大家开始吧!」夏月初站在门口,将后厨的整个情况尽收眼底。

山羊鬍的中年人抢先一步,端起装着面肥的碗,一脸嫌弃地检查着面肥的状态。

碗里是夏月初提前做好的新鲜面肥,他看了半天也没能挑出来有什么毛病,这才捲起袖子,洗干净手开始舀面。

见应征副厨的人开始洗手洗菜,夏月初便先走到四个应征改刀的人这边查看情况。

看了不到半盏茶的时间,她走到一个年轻男子身后道:「行了,放下刀吧,你可以走了。」

年轻男子放下刀,扭头看到旁边的人切得细如髮丝的酸菜,再看看自己菜板粗细不均的土豆丝,脸唰地一下就红了,灰溜溜地走了。

剩下三个人,其中两个都在切丝,目前来看,水平基本上难分高下。

最后一个满脸稚气的少年却是独闢蹊径,正在聚精会神地雕着一个青萝卜。

虽然暂时还看不出整体的造型是什么,但看他用刀的纯熟程度,至少得有个几年功底了。

夏月初叫停了另外两个人,给他们每人一块豆腐道:「把这个切丝给我看看。」

豆腐切丝?

两个人目光中都有些茫然。

但是看到最后一个人手中渐渐成型的萝卜雕花,他们心里也明白过来,两个改刀的名额,已经有一个提前确定了。

那么,另一个胜出者就只能在自己和对手之间了。

二人对视一眼,眸中都满是必胜的信念。

尤其是高个子的青年,看着对手的双眸几乎要喷出实质的火苗。

这场比试,他必须取胜。

虽然从未切过豆腐,但他听人讲过,有一道极其讲究刀工的羹汤,就需要将豆腐切成极细的丝。

他在刀架上找到一把薄如蝉翼的菜刀,用清水反覆地冲洗,并且在豆腐上也不住地淋水。

他右手持刀,左手轻按着豆腐表面,深吸一口气,开始飞快地下刀。

豆腐被切成薄片,然后再次洗刀、淋水,重新提气下刀。

刀刃跟菜板快速连续地碰撞,发出「笃笃笃——」的声音,几乎连成一线无法区分开来。

此时菜板上的豆腐看起来已经貌似一团洁白细腻的豆腐泥,别说是丝了,连片都分不出来了。

另一个人还没有开始动手,看到对手菜板上的成果,顿时停住了手里的刀,感觉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就赢定了。

但是当青年停下手中的刀,用看起来已经被剁成泥的豆腐搓起来,轻轻滑入一旁的水碗中。

碗中的水瞬间变得浑浊起来,根本看不清水中有没有成型的豆腐丝。

青年的眸中闪过懊恼自责的神色,紧咬着下唇,端起水碗就要倒掉。

夏月初却抬手阻止了他道:「不急,还有人没切呢。」

「……」旁边等着不战而胜的那个人瞬间一愣,这才提起刀开始切豆腐,但是因为心已经乱了,切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成个形。

豆腐片还没切到底,他就已经自暴自弃地丢下菜刀放弃了。

他又很不服气地看向青年,刚想说对方也没切成丝,应该再比试一次。

但是还不等他开口,就看到了案台上的水碗。

里面的糜状物已经渐渐沉淀下去,上层的清水中,竟然真的漂浮起许多纤细如针的细丝。

恰在此时,雕花的少年也停下了手中的刀,手中绽放着一朵青翠剔透的菊花。

夏月初拍拍手道:「结果一目了然,改刀这边已经可以确定了,你们两个,自我介绍一下吧。」

青年眼中露出惊喜的神色,清清嗓子道:「夏娘子,在下李维栋,今年二十四岁,太新镇人,妻儿老小都在老家,如今隻身在永榆县讨生活。」

少年放下手中的萝卜,擦擦手道:「我叫元涛,今年十八,永榆县本地人,家中只有母亲和我两个人。」

夏月初点点头,把两个人丢给薛壮去签合约,自己又去看炒菜的四个人。

青椒肉丝是一道简单的家常菜,但是真要炒得好吃也不容易,必须要做到「肉丝嫩而入味,青椒脆不泛生」。

此时四个竞争副厨的人选,锅里的青椒肉丝都已经炒得差不多了,先后出锅摆在夏月初面前。

但从外形来看,似乎分不出什么高下,夏月初挨个儿夹一筷子放入口中细品。

「肉丝炒老了。」她指着第一盘,直接摆手让人离开。

「肉丝的火候正好,但你应该是盐放得太早,青椒中的水分被盐分杀出太多,所以吃起来疲软而不够脆。」夏月初指着第四盘菜,也将人打发了出去。

此时就只剩下两个人了。

站在第三盘菜面前的男人三十多岁,皮肤微黑,面上没什么表情,但是不断眨眼的小动作还是泄露出他心底的紧张。

另一个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多岁模样,虽然也没有出声,但面上表情格外丰富,一双灵动的眼睛更是东瞧西看没个定下来的时候。

他见已经刷下去了两个人,顿时面露喜色,眼看着眉毛都要飞上髮际线了。

夏月初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反倒跳过他先去点评第三道菜。

「肉丝口感柔嫩,青椒脆而不生,刀工也很不错,基本功扎实,能看出是打小儿练出来的手艺。欢迎加入后厨,你叫什么名字?」

「曹雁辉。」男人言简意赅地说,「多谢夏娘子。」

旁边的年轻人急得都快要抓耳挠腮了,急得就差去拽夏月初的袖子了。

夏月初这才转身看向第二道菜问:「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咧嘴一笑,挠着后脑勺道:「我叫陶波,本地人,今年二十八岁。」

夏月初突然夹起一根肉丝问他:「你在肉丝里加水了?」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