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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许弋在空荡荡的别墅枯坐了一个小时,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拿起手机给周斯越打了个电话。

“在哪儿?”

手机对面传来舒缓的音乐声,周斯越回道:“商场。”

话还没说完,沈斯年的声音就见缝插针般钻了出来,一直刺激着许弋敏感的耳神经。

「我想喝奶茶。」

「年年,那个不健康。」

「可是我好久都没喝了,就买一杯好吗?」

「好吧。」

许弋听得头发都要炸起来了,哪来的矫情逼买杯奶茶还要磨磨唧唧这么久!他不满地咳了一声,试图把周斯越牵扯回两人的通话中。

“你吃饭了吗?”

“还没呢,年年没什么想吃的。”

“我又没问他……”许弋小声嘀咕,“你饿不饿,要不要回来吃?就做上次你说好喝的鱼汤,回家的时候我还顺便买了一盒嫩豆腐,你喜欢的。”

周斯越还没开口说话,电话那头的烦人精又插了进来。

「这也太好喝了吧!你尝尝!」

似乎是拗不过沈斯年,听筒传来一阵轻微的吸吮声。

「年年,太甜了,不适合你喝。」

草,这也太温柔了吧?这是周斯越?!

上次许弋和周斯越逛街的时候街边有卖干冰饮料的小贩,五颜六色的果汁配上缥缈的烟雾,看着十分新奇。

许弋要买,周斯越不同意,非说这东西喝了会中毒。也不知磨了多久的嘴皮子,好说歹说许弋终于买了一杯,一口还没喝就被周斯越拿过去嘬了一下,然后皱眉一脸嫌弃地顺手扔进了垃圾桶,“什么逼味儿,你脑子就是喝这个喝坏的吧。”

徒留许弋一人呆在原地欲哭无泪。

怎么到沈斯年这就是‘年年,太甜了不适合你喝’,许弋在电话这头模仿周斯越的语气,翻着白眼龇牙咧嘴。

“到底是咱俩打电话还是咱仨群聊?你回不回来,给个准话!”整得好像我是你俩py的一环似的。

一听许弋不耐烦,周斯越没忍住轻笑一声:“回呀,不回家你让我去哪儿。”

“那、那你慢点开车啊,我现在做饭。”

许弋的怒火被周斯越的春风簌一下吹灭了。

当许弋蹦蹦跳跳打开家门的时候,刚才那点怒火春风吹又生,哗啦一下燃了一整片草原。

“你怎么把他带回来了?!”

许弋的锅铲直直对着周斯越身后笑眯眯的沈斯年,气不打一处来。

“年年也没吃饭啊,再说他又不是没来过。”周斯越似乎完全理解不了为什么许弋会对沈斯年有这么大的敌意,于是反问了句:“怎么了你今天,吃枪药了?”

许弋捂住胸口噔噔往后退了两步。

论许弋被周斯越气死需要几步——

第一,给情敌一张特权卡

第二,带情敌出去逛街并共喝一杯饮料

第三,把情敌带回家吃正宫做的菜

行行行周斯越你丫这么玩是吧,许弋拿起盛好鱼汤的瓷碗,打开糖盒往里加了两大勺白糖。

爷毒死你丫的。

吃饭的时候一张桌子三个人表情各异,许弋的一双钛合金狗眼死死锁定沈斯年,恨不得把他的皮扒下来看看里面装的什么妖精。周斯越完全无视这场暗流涌动,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一会儿给沈斯年夹菜,另一会儿又给许弋盛汤,谁也不冷落。反观沈斯年,就知道笑,无论是许弋的怒火还是周斯越的关心都照收无误。

“年年尝尝汤,许弋厨艺不错。”周斯越下巴一扬,示意沈斯年拿起面前的汤碗。

“好啊,我尝尝——噗!”

沈斯年刚进嘴的汤瞬间喷了出来,他震惊地盯着奶白色的汤,又转头看向许弋,只见那人张个大嘴哈哈拍桌子笑,眼泪都出来了。

咸鲜味与甜味交织,这味道,好像他妈哥布林的呕吐物。

“怎么了,喝太急呛到了?”周斯越忙抽了几张纸巾递过去。

“没事,就是这汤的味道……有点咸。”沈斯年擦了擦嘴,本就白皙的面孔由于咳嗽染上几抹红,看起来我见犹怜的。

“咸吗?”周斯越尝了下自己碗里的汤,“还好吧,不咸。”

“可能是刚才喝奶茶喝得吧,甜的东西吃多了再尝什么都觉得怪呢。”许弋在一旁阴阳怪气,半眨着眼,满脸的得意。

吃完饭后沈斯年说想吃一家甜品铺的汤水,周斯越二话没说拿上钥匙说去给他买,家里只剩许弋和他,两人坐在餐桌两端,一时之间谁都没有说话。

“你凭什么指使周斯越去给你买东西,自己没长腿?”许弋率先开炮。

“难道不是因为你有话跟我说吗?我是故意把他支出去的。”沈斯年放下咖啡杯,淡然勾了勾唇角,见招拆招。

许弋冷哼一声,“虽然现在周斯越看起来对你挺有耐心,但你想跟他在一起,没可能。你根本驾驭不了他。”

“何出此言呢?”

“他喜欢打人。我可告诉你,他学过6年巴西柔术,就你这小样,别看长得高,他一拳就能给你干折叠。”

“真的吗?”沈斯年微微睁大眼睛,状若无辜道:“可是我觉得他很温柔。”

“周斯越就是个洋葱,一看你俩就不熟,你这才看到表面的第一层,我都直达他内心了。男人嘛,偶尔贪新鲜也是有可能的。”着许弋敲了敲面前的碗,“但我就像这大米饭,你是新端上来的小咸菜,偶尔清清口还行,真要长远,还得是我这米饭抗饿。再说我俩都认识快四年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情分。”

说罢许弋势在必得地扫了沈斯年一眼,满脸的不屑,“说说吧,你们认识多少年了?”

“二十多年吧。”沈斯年开口。

……靠!青梅竹马啊!

“时间略比你长点,我一出生就认识他。”沈斯年身体往后靠,半带轻笑道。

“你别假牛逼!”许弋眼珠子瞪得溜圆,“一出生就认识有什么了不起。你们俩相识二十多年都没在一起,知道什么原因吗?你就像东北酱缸里腌的酸菜,放得再久再入味又怎样,不对味就是不对味,人家就喜欢我这种清爽的小白菜,你出局了!”

沈斯年并没有被许弋的这番说辞打倒,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毫不费力地反击,“可你刚才不是说,男人贪新鲜吗,你怎么知道他跟你在一起不是为了新鲜呢?”

言外之意就是:人家跟你在一起就是为了新鲜,小白菜吃久了只剩白菜帮子了,他现在不好你这口了,又回头上赶着吃我盘酸菜呢!

许弋一拍桌子,脸色巨变,恼羞成怒道:“我能跟你相提并论吗!咱俩地位不一样,我现在是正宫!”

妈的,说来说去给自己绕进去了。

“而且这种事总要两个人双向奔赴才能促成,你不去教训周斯越这个源头,反而在背后威胁恐吓我,让我知难而退……”沈斯年美目光华巧转,无辜中略带委屈的神色气得许弋拳头都握紧了。

“你怎么知道我不教训他?!你看今天晚上的,我收拾不死他!”

“啧,你可真吓人,不像我,只会心疼他……”

操!这他妈谁能忍住!死茶子,看剑!

许弋一个暴起把沈斯年压在地上,俩人从厨房撕吧到客厅,周斯越回家时俩人正叠在沙发上你一拳我一腿地互相扯头花,结果不知道许弋碰到了沈斯年的哪块痒痒肉,沈斯年不受控制地大笑起来。

“干嘛呢你俩?”

周斯越满头黑线看着这场闹剧,沈斯年被许弋压在大腿下面,脸上笑意盈盈的。

“哥,你男朋友真有意思!”

“哥?!”

许弋抬起比鸡窝还乱糟糟的头发,一脸惊诧。

“真是你弟啊?!一个爹一个妈的亲弟?”许弋的视线在沈斯年和周斯越的脸上来回打量,说相像的话最多四分。他狐疑地摩挲下巴,试探道:“不会是骗我的吧?”

周斯越翻了个白眼,自顾自地喝起糖水,“我办公室桌上一直摆着年年的照片,你天天看还认不出来?”

“什么?!照片里那小崽子是你弟?!”许弋大惊,上下打量了此时身高一米九的沈斯年,张大嘴道:“你弟这几年吃什么长大的,化肥啊?!”

沈斯年还是笑眯眯的模样,闻言搂住周斯越的胳膊问道:“怎么了哥夫,我和我哥真的不像吗?”

一声哥夫直接把许弋砸晕了,傻狗脸蛋通红美得直冒泡,嘴角抑制不住地翘起,连忙点头:“像着呢像着呢!弟弟刚才喝汤咸了是不,哥夫给你倒水去啊!”

沈斯年回去的时候挺晚的,许弋说什么都要人家留下来睡,哪知弟弟眨了眨眼,暧昧道:“我就不住了,哥夫你不说今晚要好好教训我哥吗,万一我听到什么多不好。”

“咳咳,这个、是哈。”许弋恨不得冲上去捂住沈斯年的嘴,余光往后瞟直到确认周斯越没听到这句话才放松下来,“那哥夫就不留你了,有空来玩啊弟弟。”

沈斯年侧身和周斯越告别,临走的时候不知和他说了句什么,许弋看到周斯越的表情凝住了一瞬,笑容也淡了许多,但还是摸了摸弟弟的头,嘱咐他到酒店记得发微信报平安。

周斯越总算弄清楚为什么今天许弋一直情绪不好,原来是误会了他和沈斯年的关系,眼看许弋眉飞色舞地收拾桌子,周斯越挑眉道:“气顺了?”

“顺了顺了,你早说那是你弟啊,我多做俩菜了。”

“怎么,后悔给人鱼汤加料了?”

“你怎么知道?!”

“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看年年喝汤的时候嘴都快笑烂了。”周斯越又不瞎。

“那你怪我吗?”

“怪你干什么。”

狗狗不高兴了,他当然得哄一哄。至于那个故意挑事的弟弟,他活该!

熄灯之后,周斯越回想着刚才沈斯年临走前说的话,眉心一阵紧皱。

好像所有人都觉得周斯越命很好,小时候家里有钱,长大了白手起家同样混得风生水起,又有这样一幅好容貌,他的人生是如此顺风顺水,其实就连一开始的许弋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只有周斯越自己知道,他的人生就像外表精致的玻璃糖,砸碎了吃进嘴里,只有发苦的涩味。

周斯越的出生是一场计划内的意外。

他的父母是家族联姻生下的他,父母结婚的时候双方都有另外的爱人。

他的出生是一场必然,他的父母急需一个孩子来完成双方家长的任务。周斯越的童年没有母亲的摇篮曲,没有父亲亲手制作的摇摇椅,他在家中最常看到的,就是互相打扮精致的父母在家中短暂停留,然后各自奔赴自己的约会。

周斯越的母亲格外厌恶他,因为怀他的时候她的肚皮涨了几条深色的妊娠纹。

“你知道为了祛掉这几条纹我遭了多少罪吗?”女人恶劣地扯了扯儿子的脸庞,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没有完全祛掉的……周斯越想。

有一次母亲在衣帽间试着新买的比基尼,那几条象征母亲荣誉的纹路即使做了医美,也还是不能恢复到曾经洁白无暇的模样。

周斯越九岁的时候,母亲的肚子再次大了起来。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父母的关系竟然开始缓和,两人好像迷路很久的旅人,终于在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港湾,两人开始成双入对地一起出家门再一起回来,别墅中多了欢声笑语,原本这是一个美妙的先婚后爱的故事,只是他们同时忽略了那个在错误时间出生的儿子。

父母不是没有想过弥补,可周斯越那时已经上了小学,性格极度孤僻,与他们相处很是别扭。

于是他们选择再生一个孩子,一个全新的爱情结晶。

沈斯年小周斯越九岁,生他的那天母亲难产,在医院折腾了一天一夜才生下小儿子。但沈斯年的命不好,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周斯越永远记得母亲得知噩耗的哭声,她面色惨白,狰狞哭嚎的样子像地狱里的恶鬼,她抱着小小的襁褓,父亲又抱着妻子和新生的儿子,两人的眼睛不约而同看向门口面无表情的周斯越——

他那时已经从父母的眼神读懂了怨恨,他们一定在想,为什么生病的不是他。

其实有了弟弟之后周斯越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他的父母也没有因此对他不好,他们只是选择性地忽略他,好像他们只有一个儿子一样,周斯越变成了透明人。

他不是没有讨厌过这个哇哇大哭的婴儿,同样都是爸妈的孩子,为什么沈斯年一出生就能得到万千宠爱,而他什么都没有?

可每次看到沈斯年冲自己笑的时候,周斯越心里的火就会莫名地熄掉。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沈斯年4岁的时候。

周斯越上了补习班回家,发现家门口停满了警车。刚踏入家门,迎面而来的就是母亲的一记耳光。

沈斯年被保姆拐跑了。

“你就是个讨债鬼,扫把星!要不是你非要去学什么美术,年年也不会自己在家被保姆拐走!你为什么不在家陪着他,为什么?!”

他们把孩子丢了的事情强压在无辜的大儿子身上以减轻自己的愧疚感。

那是周斯越第一次反抗他的母亲。

“他丢了关我什么事?沈斯年又不是我儿子!你们做父母的不在家看好自己的孩子,还想把事情往我身上赖!”

父亲走过来情绪激动地一脚踹在他身上,双目瞪得浑圆:“不孝之子!你都把你妈气成什么样了?!”

“为什么、为什么丢的不是你!”

他听到母亲大喊。

是啊,为什么丢掉的小孩不是他,为什么有心脏病的不是他,为什么他会是他们的孩子?

从那之后,周斯越再也没有拿起过画笔。

没过几天沈斯年就被找到了,原来是拐卖途中他发了病口吐白沫,保姆怕出人命于是把他丢到了郊区的一所孤儿院门口,那里的院长捡到了沈斯年,并把他送去医院报了警。

去接沈斯年回来的那个下午周斯越也去了,相比于父母的迫不及待,他只是下车后默默站在孤儿院的大门口等待。

门口的告示墙贴着孩子们的照片,有一栏是‘明日之星’,排名第一的小孩瞧着比沈斯年大了几岁,眼睛水汪汪的,鼻梁很高,应该正处在换牙期,咧开的嘴没有门牙,笑得最开心。

周斯越定定看了那照片几分钟,又去看孤儿院的门牌。

原来在这里长大的小孩也能笑得如此开心,要是他也能生活在孤儿院就好了。

父母怀里抱着沈斯年回了家,小孩完全不知自己经历了一场怎样的浩劫,没心没肺玩着手腕上的奥特曼圈圈。

“哥哥!”沈斯年刚一被放下就抱住了周斯越的小腿,他指着自己手腕上的东西,笑着说:“啪啪、圈!给哥哥!”

小孩子的玩意儿,周斯越只敷衍地看了一眼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十八岁那年,周斯越和家中司机的儿子谈了一场恋爱。

被发现的时候,他差点被他那个古板专制的父亲打死。

冷血无情的东西,小时候弄丢自己弟弟,长大了又是个插同性屁股的变态,周斯越的父亲把他赶出了家门。

被一脚踹出去的时候,周斯越只庆幸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他填了个离家巨远的城市。

他什么行李都没拿,手里只有一部手机和搭在肩上的外套。身后传来哭声,他九岁的弟弟跑到他身边求他不要走,周斯越没吱声,自顾自地走了一会儿,手心被塞入一张硬卡片。

是他弟弟的卡。

这么多年的零花钱都被沈斯年存在了卡里,每年生日许愿的时候,他都在心里默默发誓要好好攒钱买一栋大房子和哥哥一起住。

“哥哥,给你钱。”沈斯年的眼睛肿得像核桃,“不要我没关系,你要有钱。”

这个家里,最爱他的居然是九岁的沈斯年。

周斯越揣着弟弟的卡,毅然决然离开了这座城市。

大学四年他勤工俭学,没有动过这张卡里的一分钱,可后来他发现,打工并不能让他发家致富,于是他最终还是动了弟弟的钱。

50万,他的创业基金。

或许是父母老了,又或许是周斯越过于出色,他的爸妈竟然让沈斯年当说客劝他回家看看,周斯越自然不会同意。

他原本也不叫周斯越,他姓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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