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年底北京的房子, 比想像中好找一些。
可能是到了年底退房的较多, 一些性价比不错的户型也空了出来, 余初在和楚小哥住了两天酒店后,找了个了合适的房子。
两室一厅,家电厨具齐全,离地铁近, 性价比高。
不过半年一付。
国师大人叶同志住一个月就走了,另一间房就成了閒置, 在北京房租这么高的情况下不免有些浪费。
可两人性别不同, 也没法挤一块。
余初衡量了一下, 还是签了下来, 毕竟现在只是休假不是退休, 等自己一年休假结束, 回驻地时把租房合同带上。
可以找组织报销。
两人基本没有什么东西,大多数都是现买的, 楚小哥现反稍稍好些, 余初就让楚小哥在家休息,无聊时看看动画片。
她一个人出门去超市, 把日用品和柴米油盐全都买了, 还不忘给楚小哥提了一大瓶可乐。
只是她住的是四楼,大包小包一堆东西, 从计程车上下来后,辛辛苦苦挪动到楼底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无奈,只能求助外援。
她半仰着头, 朝着四楼自己住的地方大喊:
“叶同志!”
“叶长谦!”
“叶楚!”
……
连叫了十几声,四楼的窗户被打开,楚小哥探出个脑袋来。
他盯着一头乱糟糟的短髮,睡眼朦胧,低头看了半天才看见站在楼道前的某人,抓了抓头髮:“余初?”
余初第一次见到楚小哥这幅样子。
他在古代区时,最落魄时被自己绑在椅子上,眼底也是清明的。穿着戏服,满头珠翠,身段温婉,眼中也是笃定的。
哪里会像现在一样,整个人仿佛都还沉浸在梦里,如同邻家有些不修边幅的小哥,熬夜通宵被人吵醒的时候,一幅睡懵的样子。
“算了——”余初笑着叹了口气,“你去睡你的。”
“唔……”楚小哥打了个哈欠,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又顶着一张睡懵的脸收了回去,顺手将窗户也关了起来。
余初稍稍休息了下,揉着自己发红的手掌,然后重新将塑胶袋,往楼上提。
她刚刚踏上第一个臺阶,就听见楼上有人踩着拖鞋,踢踏踢踏的有节奏下来,她下意识抬起头,刚好看见楚小哥穿着单薄的线衣,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他接过余初手中大半东西,轻轻鬆松的提了起来:“不是让你在楼下等我吗?”
她刚刚不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吗?
余初看着他在零下几度的天气里,穿着件薄线衣,也不跟他多说,一隻手提着东西,一隻手推着他:“走走走,先上去,回屋再说。”
屋内暖气正好,一脚踏入,温暖如春。
余初冻得冰冷的手脚暖了回来,她将外套挂在衣架上,看了一眼脸色还泛红的楚小哥:“今天的药吃了吗?”
楚小哥将塑胶袋放在桌子上,回答:“吃了。”
“今天下午没什么事儿,你再回去睡一会儿?”
楚小哥打了个哈欠:“不睡了,我缓缓就好。”
说是缓缓,其实就是坐在桌子旁,用手撑着下巴,看着余初收拾东西。
该放厨房的放厨房,该放冰箱的扔冰箱,该摆在客厅里的,余初也摆在了客厅里应有的位置。
偶尔也搭把手,替余初递个东西。
“刚刚在楼下,我在想一件事儿。”余初接过楚小哥递来的纸巾,将它摆在茶几上,“你应该需要配一隻手机了。”
楼上楼下还能靠吼解决,这万一出个门有什么事情,或者在街上走丢了。
有手机也方便联繫。
不过她现在比较纠结的是,给楚小哥配操作便捷的老人机好,还是便于携带不容易丢失的小x才手錶比较好。
这两个基本特点就是,基础功能足够,性价比高。
“手机?”
叶长谦觉得这个词非常耳熟,低头想了想,像是想起什么,起身站起来:“稍等。”
他走到卧室里,提着自己来现代区时带的双肩包,坐在沙发上。
叶长谦低头翻找了一会儿,从包里翻出只黑色手机来,递给余初:“你说的手机,是不是这个?谭宪给我的。”
余初接过手机,前后打量了一眼,黑色玻璃镜面,当季最新款,和世界顶级跑车联名。
驻地给工作人员配备的内部手机,价值五百块不能再多了。
但是他们给国师大人配的手机,价值五位数。
厚此薄彼成这样——